自今年4月公安部部署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部门已查破刑事案件1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300余人,其中银行、教育、电信、快递、证券、电商网站等行业内部人员270余人,网络黑客90余人,查获信息290余亿条,清理违法有害信息42万余条,关停网站、栏目近900个。(新华社9月25日)
山东大学生“电信诈骗案”爆出以来,电信诈骗受到了全国群众的高度关注,然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频发背后,作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上游犯罪之一,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起到了重要的推波助澜作用,为诈骗分子实施诈骗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想必大家都有这样的感受,每天我们都会被不同的推销电话甚至诈骗电话短信所骚扰,不胜其烦。设置智能拦截吧,又怕把一些陌生的重要电话遗漏;不设置吧,这些烦人的电话又随时随地的再响。笔者就遇到个一个“坚持不懈”的推销员,连续给笔者打了3个电话,打一个我掐一个,号码还不带重复。的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公民的个人信息如此容易的被他们盗取使用呢?
一部分原因是部分行业出现了“内鬼”,这些人通过工作之便,盗取客户的信息,后转手卖与他人,以获得利益,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但这是信息流出的出口关,有出口必然有入口,我们的信息又是如何到这些人的手里了呢?这与近年来处处实名制脱不了干系。办银行卡需要实名制,去网吧需要实名制,寄快递需要实名制,住酒店需要实名制,办电话卡也需要实名制,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需要实名,换句话说就是无时无刻我们自身都在散播着我们的信息。这些信息散播出去后,安全如何得到保障?我们很难知道,说不准就是你今天住了一次酒店,你的家庭地址,电话号码,甚至是祖宗十八代的信息就已经被其他人获得了,我们的隐私何在?实名制是为了打击犯罪存在的,但却应为管理不善成了滋生新一种犯罪的温床,这就值得反思了。
实名制是有必要的,但是不是所有时候都需要,抑或是实名到什么程度,理应加以区别。举个例子,我就是闲得无聊去网吧上上网,难道就真需要我所有的信息吗?过犹不及,想必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其次,在推行实名制的同时,对于用户信息安全的保障是不是也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不能说你只有权利去得到用户的信息,没有义务去保障用户信息的安全吧。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的!处处“实名制”后,我们的信息安全谁来保障,值得大家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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