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社部网站消息,近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发文,人社部公布《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办法》加大了对考试作弊行为的惩处力度,报考者如果有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等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永远不允许进入公务员队伍。(-9月28日新华网)
公务员考试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录用考试。作为国家公职人员选拔考试,其重要性和严肃性不言而喻。并且历年来公务员考试的激烈程度甚至超过高考,是真真正正的“千军万马闯过独木桥”,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因此公务员考试的公平性就关乎到了国家公职人员的素质、能力以及党和国家公信力、权威性。所以,不仅要对考试作弊的人,终身不再录用,更要对协助作弊者严查深究。
对于考试作弊的协助者可能是一同考试的考生,可能是买卖答案的犯罪者,也有可能是身在公务员之列者不一而足。但无论什么身份,他们对公务员考的公平性、社会的和谐以及党和国家公信力的危害是巨大以及长久的,并且还会如同癌细胞疯狂的扩大。毕竟,敢于做出违法乱纪行为肯定有着高回报的刺激,并且欲望的扩张只会愈演愈烈。
尤其是以协助考试作弊为营生的犯罪人员或者培训机构,在考试作弊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考试前期诱惑准备不充分考生、“裸考”考生等意志不坚定的人,无所不用其极的获取考试内容等保密信息;考试中,破坏考试纪律,一旦被抓必然造成不良影响;考试后如果没有被抓到,继续毒害公务员考试公平正义。而对于,身在公务员之列的协助作弊者,定然是视党纪国法于无物的堕落成员,必然是颗毒瘤。
古语中既有“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善良,又有“浪子回头金不换”的宽容,这体现了我们中华民族对于犯错的人的宽容、大度以及改邪归正的殷切期盼。但是公务员考试,是经国大业,不能宽容、不可以大度。不仅要对作弊的人严,更要深究协助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