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公布的一则文某某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萍乡市政协原主席晏德文与萍乡市委原常委、市委秘书长张学民,曾两次为萍乡市一房地产开发商拿地事宜打招呼,共接受该开发商贿赂2400万元。(10月10日澎湃新闻网)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高速发展,由此带来了征地、拆迁、城市规划、建筑质量、工程招标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浮出水面。因此,由房地产开发而带来的矛盾层出不穷,引发诸多腐败案件,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影响,也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侵害了公民利益。
在这起案件中,张学民和晏德文单笔接受房地产开发商贿赂上千万元,创下了该市经济类职务犯罪案件单笔受贿金额的最高纪录,在江西全省也实属罕见。可见,之所以房地产领域腐败高发,其原因在于高“回报”的诱惑,导致一些官员明知不可为,但仍然铤而走险,在加上权力制约不到位,发生腐败大案就不足为奇了。
对于官员说,权力是公家的,利益是自己的。抱着权力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和赤裸裸的利益诱惑下,权力慢慢发生变质,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而房地产领域又恰恰是权力容易插手而又回报颇丰的行业,于是官商勾结,暗箱操作,演绎出了一幕幕的闹剧。
而对于房地产领域的不法商人来说,拿到黄金地段,争取多盖房,财源就会滚滚而来。然而,如何拿到土地,如何让成本最小化的同时又让利润最大化却是门很深的学问,需要有权力的帮忙和助阵,于是门清熟路的房地产商们便拿起了糖衣炮弹向官员们猛烈攻击,为官员如果拒腐防变不强,见财眼开就极易产生腐败。
在现实中,房产领域成为腐败重灾区背后,彰显出了权力与利益的相辅相成,一些官员想的是如何将手中的权力兑现,而商人想的是如何用金钱买来权力的帮衬,使自己的利益达到最大化。可以说之所以权力和金钱交易顺利,既与一些地方大搞房地产业开发带来的巨大获利空间有关,更是与官员手中那握有较大的行政审批权力而缺乏监管有关。而权力一旦被金钱腐蚀而未得到及时有效监管,就会成为社会的公害。
因此,要杜绝房地产领域的腐败,就需要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也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及时建章立制进行监管,彻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决遏制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并积极鼓励群众监督举报,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只有这样才能将土地转让暴露在阳光下,减少腐败,扫清影响房地产健康发展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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