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凌晨,网友@goodoldman发帖《大家评理:如此手段侮辱学生人格该不该?》,称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某镇初级中学初一某班部分同学,没有能够在早上第一节课上课的时候,完成全部的英语家庭作业。英语科任老师“请”出未按时完成作业的几名同学全部走上讲台,当众命令这些同学面向全班其他同学下跪,而且每人必须当众抽打自己的耳光。(澎湃新闻网10月12日)
学生没按时完成作业,老师请学生下跪自抽耳光,一些家长听起来受不了。但是学生没完成学业,作为家长难道就没有责任?家长如果督导孩子做完功课,孩子还会被处罚?对于学生不能按期晚上家庭作业受处分,应理性看待,别仅怪老师。
对于孩子该如何教育,孩子犯错、不听话后是不是要体罚,不同的家长、不同的老师观点不一、做法不同。而从自己的观点出发,每个老师对学生的管理,因不符合一些家长的想法,势必会出现不理解、不支持,甚至反对的言辞。对于学生下跪自抽耳光,应该看老师的动机,其实老师这样做绝对不是为了自己,而是恨铁不成钢,最终的结果会是“严师出高徒”。
对于教育,我一直不主张打孩子,但对于孩子被打,不同的回应往往会有不同的结果。教育上有一句话“亲其师方能信其道”,大概意思就是说一个人只有在亲近、尊敬自己的师长时,才会相信、学习师长所传授的知识和道理。安排的作业没做好,再次要求抄写,结果又未完成,对于这样的孩子,家长和老师可商议一下,到底该如何管。家长通过帖子“举报”老师,无疑将孩子和老师搞成对立,让孩子失去了亲师的机会。
孩子的父母一代,好像都学过鲁迅关于“早”字的故事。鲁迅十三岁时,有一次,父亲病重,一大早就去当铺和药店,回来时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老师看到他迟到了,就用戒尺打了鲁迅的手心。鲁迅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解,低着头默默回到自己的坐位上。第二天,他早早来到学校,在书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地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到了。其中的意义,我就不再讲了。
作为学校的监管部门,教科体局完全可以将老师按照相关规定处分,甚至开除。但“杀鸡骇猴”的结果往往不是让老师管理手段提升,而是其他的老师不再敢管理,对孩子的不听话听之任之,甚至是放任自流。对于新闻中的事件,我个人建议由教科体局牵头,安排7个孩子的家长和老师坐下来,心平气和的商议一下,齐心协力的教育好孩子,这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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