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避房地产限购政策,或享受首付比例、贷款利息等方面的优惠,近一段时间夫妻间“假离婚”屡有发生。近日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假离婚”纠纷案,为享受低首付和贷款的优惠利率,陈女士与丈夫李某办理假离婚,结果丈夫假戏真做,女方却人财两空。(10月13日 北京晨报)
看了这个报道,笔者认为,婚姻是头等大事,是和生命一样重要的东西,为购房让婚姻成为经济利益的砝码,可离婚从来就没有“假”——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过手续,解除了婚姻关系,这在法律上就生效了;“假离婚”其实是“真离婚”。而离婚后因财产纠纷、情感生变……让离婚一方人财两空才是真。
假离婚买房确实很诱惑,想想看,几十万元要赚多久?如果能想办法省出来,自然是买房人求之不得的事情。问题是,不能仅仅从经济学来看问题。因为人的感情是无法用金钱、财产等物质来衡量的,这世界上什么事情都可以试,就是感情试不得。在如今一言不合就离婚的时代,婚姻关系有一丝一毫的缝隙,都可能会被洪水猛兽冲破,何况,失去了《结婚证》这个本来就不是固若金汤的城池呢?红本本换成了绿本本,就是两重世界了。假离婚只能自食其果,人财两空。
假离婚现象的存在与蔓延,滋生于当前社会诚信水平不高和社会管理制度不完善,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假离婚不仅是对我国离婚法律制度的破坏,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而且还会损害当事人一方的利益。陈女士与丈夫李某假离婚后丈夫假戏真做的教训值得提醒那些有此念头的人吸取。为了购房最终离散家庭,实在是得不偿失的事情。毕竟,买房子就是为了家庭更加和睦幸福,但把婚姻当儿戏闹到“真离婚”这样本末倒置的结局实在不可取。为了房子真的值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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