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规定实施后至2013年末,全国共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692人。2014年处分23646人,增2倍。2015年处分33966人,较上一年增长44%。2016年1至8月处分26609人,已超过2014年全年总数。数据变化的背后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查处力度,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10月16日人民网)
随着我国经济的腾飞,国力的增强,我国在世界上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同时,各类“诱惑”接踵而至,一些党性不强的党员干部往往容易掉进“诱惑”的“陷阱”,做出一些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比如:一些人民公仆,“绞尽脑汁”想的是怎样从人民身上刮脂揩油;想的是怎样利用公款吃喝、旅游等等。如果任由腐败滋生蔓延,经济就难以持续发展,社会就难得长久稳定。
从中纪委公布的数据来看,从2012年12月4日起,近四年的时间共查处问题13.9万起,处理18.7万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1万人。这是多么令人称快的事情,又是多么触目惊心的数字!正是这一组组数据,让中国老百姓真切感受到新一届中央领导干部前所未有的反腐决心和毅力,真切感受到在社会主义法制中国,不管职位多高、资格多老、权力多大,只要踩到党纪“红线”、挑战法律“底限”,必将受到严厉的处分。也正是这一组组数据,让我们看到了当前的反腐败工作取得了赫赫成绩,但与此同时,我们不能盲目乐观、有所懈怠。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我们丝毫不能放松,必须时刻保持对腐败问题的高度警惕;必须时刻保持高压态势,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真正让腐败行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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