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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倒在“血色黎明”是谁之罪?
2016-10-20 10:52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郭喜林 编辑:苑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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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环卫工是城市的美容师;众所周知,环卫工时是早出晚归、披星戴月最辛苦的劳动者。而且,他们行走在车水马龙的交通要道上,时刻都会有生命危险。但是,我们最可爱的环卫工人并没有畏惧,而是每天辛辛苦苦地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从不叫苦叫累。然而,有些机动车驾驶人员只管自己加速前进,却不管正在马路上打扫卫生环卫工的死活,明知道前方有环卫工正在清扫路面垃圾,却不减速行驶。而且,将环卫工撞了之后也不停车,只管交通肇事逃逸。对于这种毫无人性的机动车驾驶人员,必须依法予以严惩。

  据大河报10月19日报道,“高品质LED反光背心,一两百米外就能看到,可在一定程度上保护环卫工!”一交警说,而现实是,很多环卫工所在的公司,一年只发两件价格低廉的反光服,往往洗得发白,反光效果大打折扣。两年多来,郑州已有10多位环卫工被撞身亡,他们大多倒在早晨4时到7时的“血色黎明”。10月15日清晨,又一名女环卫工被撞身亡,而肇事者竟驾车逃逸……

  面对这样的悲剧,对交通肇事逃逸者,必须依法将其抓捕归案,绝不能让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面对这样的悲剧,郑州市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同样应当按照党纪国法追究环卫监管部门的失职与渎职犯罪行为。

  对于机动车驾驶人员来说,交通法规不是儿戏,想遵守就遵守,不想遵守就为所欲为,那是绝对允许的;对于机动车驾驶人员来说,面对鲜活的生命不能毫无人性,即便是把人撞了也得停车,首先必须对被撞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并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在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报案,说明自己是交通肇事者,并表明自己愿意依法承担一切责任。然而,倒在“血色黎明”的环卫工却遇到了毫无法律责任和人性的机动车驾驶人。他以为自己只要逃离肇事现场就能摆脱罪责,他以为只要逃离现场就万事大吉了。然而,他错了,法律是绝不会饶恕任何触犯法律者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即便他逃到天涯海角,公安机关也会布下天罗地网将其抓捕归案。

  然而,环卫监管部门一年只发两件价格低廉的反光服,无法保证环卫工的人身与生命安全。这是必须按照党纪国法进行责任追究的,绝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只有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严厉问责,才能真正依法保护广大环卫工的人身与生命安全。面对人的宝贵生命,决不允许以节约开支为名,漠视环卫工的生命权。

  总之,不管是交通肇事的逃逸者,还是负责环卫工的管理者,他们从不同角度都是环卫工倒在“血色黎明”中不可饶恕的罪恶制造者。如果不依法严厉问责,是无法向死者和全国人民交代的。说一千道一万,环卫工的生命必须依法得到保护,绝不允许任何人肆意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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