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史上最严控烟条例”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至今已经两年半了,今年第三季度,深圳控烟执法部门对违法吸烟的个人共罚款近30万元,有两处场所处罚结案,缴纳罚金5万元。从明年1月1日起,原本被定性为“限制吸烟场所”的歌舞娱乐场所和休闲服务场所也将全面禁烟。(10月25日新华网)
深圳新的控烟条例已经开始正式实施,2014年3月1日起,所有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以及部分室外场所被列为禁止吸烟场所。深圳新控烟条例也因此成为目前国内城市控烟立法禁烟场所最全面的规定。
从2017年1月1日起,酒吧、歌舞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和茶艺馆、按摩、洗浴等休闲服务场所“限制吸烟场所”也将全面禁烟。《控烟条例》改变了原先由卫计部门一家执法的模式,建立以卫计部门为主,包括交通运输、民航及铁路、文体旅游、市场监督行政、公安、城管等多部门执法模式,充分调动场所主管部门的执法力量。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和医务人员等社会示范人群要带头控烟,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禁止吸烟相关规章制度,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控制吸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控制吸烟工作,如有工作人员在禁止的公共场所吸烟,经查实后,加大处罚力度。
为帮助限制吸烟场所顺利过渡为全面禁烟,持续推动《控烟条例》有力实施,主管部门可招募志愿者加入控烟队伍,并开展大量的控烟宣传、监督检查等活动,全面禁止在公共场所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各类烟草广告,禁止各种形式的促销、赞助活动。对于烟草源头加以控制,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烟草制品。为方便市民投诉举报,需设立公开控烟投诉电话,对实名投诉的,还需要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对禁烟工作不能单单停留在‘吸烟有害身体健康’上,而要让吸烟者认识到吸烟还要危害别人的健康。为了大家的身心健康,为了让大家能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请拒绝烟草,珍爱生命,减少疾病,引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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