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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浪费保证金’” ,可以一试
2016-10-31 14:45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艾才国 编辑:苑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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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北京一家自助餐厅向顾客收取“浪费保证金”,10人以内的,收100元;11人到20人,收200元。双方签字确认,如每位客人剩余食物超过200克,“浪费保证金”不予退还。(10月31日《央广网》)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唐代李绅的《悯农》道出了种粮的艰辛,然而,后人们仍然不珍惜粮食的大有人在,据统计,我国餐桌上一年浪费的粮食高达2000亿元,被倒掉的食物相当于2亿多人一年的口粮。尤其在自助餐厅,“不吃白不吃”的心理让食客们对食物肆意糟蹋,浪费现象惊人。对此,自助餐经营者想了不少主意:大力宣传量食取物;派员现场提醒;少数食物以人数供应……,但效果甚微。这一次,北京这家自助餐厅采取向顾客收取“浪费保证金”的形式,不失为一个好创意。首先,法律并没有禁止商家这样做,那么“法无禁止即可为” ;其次,商家提前告之,双方签单确认,可谓公平公正,并没有涉嫌欺诈;再次,少量多次乃吃自助餐的礼仪,而节约粮食,本是比一饱口福更重要的事,这是社会所必须大力倡导的一种风尚和美德,因此,商家“收取‘浪费保证金’” ,没什么不妥,可以一试。

  当然,具体执行过程中,商家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比如每位客人剩余食物超过200克,这“剩余食物超过200克”要有具体而微的认定标准,且事先告之消费者;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如何通过正规渠道合理合法解决……。总之,“收取‘浪费保证金’”既然合情合理,又不有悖法律,就让商家一试,试好了,一定有人效仿;试不好,商家一定会自我纠偏,用不着大惊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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