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送烟送钱就不给盖章,这样的干部就该严厉查处!”日前,湖南省龙山县内溪乡五官村党支部原书记贾高兰被纪检部门查处,他多次向群众索要“盖章烟”“辛苦费”被查处,“不给送烟不给盖章”的村官被查处了,当地群众拍手称快。(10月31日凤凰资讯)
近年来,全国各地屡屡发生村干部借为群众办事的机会,向群众索要各种“好处费”事件。更为可笑的是,有些村干部索要的“好处费”并不多,有些不过是几块或者十来块的香烟一包。作为一名村干部难道就缺那几块钱买烟吗?难道说村干部为群众办事不是理所应当的事情?笔者认为:一是有个别村干部贪图小便宜已“成瘾”,不拿点什么吃点什么总觉得“亏待”了自己;二是有个别村干部觉得,帮忙办了事,群众如果不拿金钱物质来“进贡”自己,怎能凸显自己在本村的“地位”?
众所周知,村干部拿着国家的“俸禄”,工作的宗旨就是为民服务。可总有个别村干部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去谋取私利,这如何对得起群众的信任和重托?又有何德何能成为群众的“父母官”?“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人民养着的是造福一方的“公仆”,而不是以权谋私“蛀虫”。
村干部和群众打交道的时间是最为频繁的,其一言一行代表着党在群众中的形象,群众往往是通过身边的党员干部来认识党和评价党的。如果我们的村干部帮群众办事都以“钱”字开头,“伸手”结尾,这让群众如何来评价我们的干部,评价我们的党,这是“赤裸裸”地败坏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啊!
如何行之有效的拔掉收受“好处费”的“蛀虫”,笔者认为:还需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违法乱纪的干部,始终保持惩治基层腐败的高压态势,出重拳、下猛药,真正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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