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0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联合社科院社科文献出版社,在北京发布了《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6)》,这是报告连续第四年发布,对全国范围内的100个有代表性的城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评估。(央视网10月31日)
何为法治政府?简单而言就是政府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行政,将政府的各项权力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它要求各级人民政府从决策到执行及监督的整个过程权利与责任紧密相联,集阳光政府,有限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于一身,并用法律加以固定,而最为关键是要推进政府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行政的法律依据和督促政府依法行政的法律制度。报道称:在《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6)》中,对全国范围内的100个有代表性的城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评估,值得可喜的是,社会公众满意度由2015年的58.67%提高到64.89%,首次提高到及格线以上。笔者以为,“及格”的评估报告何尝不是进步?
毋庸讳言,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强调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其中执法是关键。但值得一提的是,100个有代表性的城市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组织领导(得分率为49.24%)行政执法(得分率为57.93%),还有2个指标不合格。无疑,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离不开各级政府,与群众关系最密切的也是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的决策与执法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适当,不仅关系人民福祉和社会稳定,也关系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能否落实。因此,社会公众满意度虽然提高,如果能够紧紧抓住行政执法这个关键,少一些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势必能规范政府权力的行使、防止权力滥用,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产生重大作用。
应当特别指出的是,政府部门作为权力主体和管理者,却对由行政机关派生,并与行政机关存在利益链的中介服务机构“红顶中介”,有82%的城市未全公开。诚然,“红顶中介”不能公开,也就无法抓住时机,积极推进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因为,一是无法健全法律法规所指定的行政监督;二是不能让法律法规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禁止的、不允许的落地有声;三是在“犹抱琵琶半遮面”间,无法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隐约能窥见部分地方政府主观行事,法治没有对其形成有效的制度约束。为此,满意度提升固然好,要保障依法行政,还得把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和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严格约束政府行为。
“金杯银杯离不开老百姓口碑。”说到底,法治政府就是要在依法行政中彰显“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把公共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因为,一段时间以来,部分地方政府的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执法不严、粗暴执法,干预司法、徇私枉法,利欲熏心、贪赃枉法等突出问题,冲击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鉴于此,要对“及格”的评估报告跟进,还得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还得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是依法行政的核心;得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创新政务公开方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总之一点,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话又说回来,法治政府建设本就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无论是群众的满意度由及格也好;还是82%的城市“红顶中介”没有完全公开也罢;抑或是一部分政府行政审批,并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行政审批在线办理。笔者以为,只要我们所有的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在既提高行政效率,又保证权力的透明中,定能从实际出发、稳妥推进、坚持方向、把握原则,打造出深受民众拥戴的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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