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西纪检监察网微信公号获悉,钦州市钦南区水利局原局长赵汝强因受贿83万元,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11月1日澎湃新闻网)
经查明,2004年至2013年,赵汝强在担任钦南区水利局局长、主任科员期间,利用其审批拨付水利管材货款及工程款的职务便利,对龚某某、邱某某进行关照,为二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龚某某、邱某某送给的好处费共计83万元。让人感到意外的是,据他的母亲曾说:不知道自己的儿子拿人家的钱干什么,在家里他经常喝剩粥吃剩菜。确实,作为官员都不缺钱,而往往贪污来的钱又要伪装不敢花,他们为何就想不通里面的利弊得失呢?
可以说赵汝强贪腐极具代表性,他主观上或许没有想要对方送钱,但对别人送来的钱,他并不是坚决地拒绝,而是在半推半就中收下了。第一次拒绝不了,就会有第二次。这起案例警示多有党员干部,面对工作中的各种诱惑,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认识手中的权力。只有每个官员都做到廉政,只有廉政了心里才会无愧,才能坦坦荡荡做人。如果一不小心走上歪路,那再好的伪装都是无用的,最后必将自食恶果。因此,领导需要时刻谨记自己的职责,闲暇之余,多看看警示片,清理住在自己心中的另一个自己,让自己时刻保持“清醒”的状态,避免自己走上“不归路”。
“莫贪腐,贪腐必被抓”,这是老百姓中经常流传的一句话。这句话就是在告知一些官员莫要存在贪腐的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伪装的好,行事小心,贪腐点也不会被人知道。就是这样的思想,使得一些领导干部动了贪心,做了无视纪律、不讲规矩、不守底线的事情,这样必然“踩雷”、“触电”,甚至滑向腐败堕落的深渊赵汝强违纪违法事实就充分印证了这一点。
赵汝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同时警示我们: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法律红线不可触碰,党纪党规不能违反,否则必然会受到严惩。在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下,党员干部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还要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做遵规守纪的模范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