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下午,永胜县宣传部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网曝内容属实。并称10月31日上午县里已召开领导干部大会,通报了10月14日以来永胜县扶贫募捐活动工作。会上,县长冯忠代表县委、县政府就扶贫募捐活动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所带来的影响表示诚恳的歉意,扶贫捐款返款工作从10月31日开始返回各单位。(京华时报11月1日)
谈到捐款,自然首先想到的就是“全靠自愿”、“量力而行”,但在个别贫困县,却发文要求全县干部职工进行扶贫捐款,还对不同的级别,明确了不同的捐款数额,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强烈反感。在笔者看来,倡导扶贫自愿捐款固然可以,但必须谨防因为方式不当,而演变成一种赤裸裸的“行政暴力”。
时间回到10月14日,云南丽江市永胜县委县政府发文强制全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捐款扶贫,正处级5000元/人,副处级4000元/人,正科3000元/人,副科2000元/人,科员1000元/人;事业,工勤和管理人员高级职称3000元/人,中级职称2000元/人,其他职工1000元/人,媒体曝光后,引起舆论一片哗然。10月31日,该县召开会议,县长亲自作出了道歉,并从即日起开始返款工作。到头来,这样的强制性扶贫捐款,让本来充满爱心的善举,变成了一种赤裸裸的“行政暴力”,可想而知在社会上造成的影响是多么的恶劣。
其实,这是一个很显然又很简单的道理,捐款应该是自愿性的,应该是倡导性的,而不是强制性的,扶贫捐款更是如此。在全国上下都在为打赢这场扶贫攻坚战役而努力拼搏的时候,无论是企业也好,还是干部职工也罢,为本地区的脱贫工作捐点款,不是不可以,只要一声招呼、一纸倡议、全凭自愿,相信整个社会特别是干部职工的觉悟不会太低。但是,当倡议变成强制,扶贫捐款的味道就全变了。面对强制性扶贫捐款的“行政暴力”,就算干部职工本着讲政治的原则,该捐的还是捐了,但是社会舆论不会“买账”。毕竟,这种强制性扶贫捐款,不仅没有为脱贫攻坚起到应有的推动作用,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县干部职工的战斗力凝聚力,甚至影响了党委政府在干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扶贫捐款,需要的是倡导爱心,而不是“行政强制”甚至“行政暴力”。面对脱贫攻坚的巨大压力,如何打赢这场攻坚战,倡导社会自愿、自觉、量力而行献爱心,才是应有之举,强制性的扶贫捐款只会演变成一种赤裸裸的“行政暴力”,切忌!切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