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食品安全查处办法规定,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的食品经营者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经营许可证时,相关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画面清晰,容易辨识。但记者登录各大主流网络订餐平台和实地探访发现,新规之下,一些商家以花样翻新的造假伎俩逃避监管。(11月2日新华社)
网络订餐作为最近几年逐渐兴起的订餐方式,因其受欢迎程度,颇受众多商家青睐。但花样翻新的造假伎俩让老百姓很受伤,也是订餐执法上的难点。主流网络订餐平台之间存在竞争,使得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依笔者之见,对网络订餐“黑店”的治理,不能仅仅停留在末端,而要“两手抓”,对平台的监管治理同样刻不容缓。
网络订餐和实体店相比来说,服务更便捷,人们只要上上网,手指一点,就等着送餐者上门服务了。这也是网络时代带给人们的便利。网络订餐优势不容否认,却和实体店一样都要证照齐全。很多的“黑店”就是这样,利用信息监管端的漏洞,将黑手伸向方兴未艾的网络订餐领域。
为何“幽灵餐厅”治理难度大?通俗的理解就是实体位置与网络描述不符,容易误导公众选择用餐。这些店有些存在证照不齐、证照模糊、盗用他店信誉和影响力甚至是地址。
鉴于此,政府在综合治理网络订餐时,就要摸准这些“黑店”的“命门”。针对网络订餐平台的审核环节,不能再让平台权限存在“监守自盗”情况。既然是从事餐饮行业,资格审查应该属于政府权限,而不应放任平台之间恶性竞争。这样不仅增加了平台造假甚至为了利益不加审核的几率,更是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平台如果犯了其中一条,同样应面临法律的严惩。
此外,对于末端的治理,涉及到工商、食药监的监管范围,同样不能留下“漏网之鱼”,这样才能让消费者放心。最后,公信、网信等部门也要向公众传达最新的监管动态以及防范“幽灵餐厅”的常识。只有如此,才能标本兼治,还广大网民一个卫生安全的网络订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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