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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盘上的纪律”必须遵守
2016-11-10 14:27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祖长云 编辑:苑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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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1月4日,一辆轿车与路边停没的七辆机动车相撞,事故导致路边一对母子被撞身亡。经检验,肇事司机朱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饮酒驾驶的标准。南京警方已经对朱某依法立案侦查。驾驶人朱某,男,53岁,系句容市民政局主任科员。(11月9日《现代快报》)

  酒驾入刑以来,人们对酒后驾驶的危险性有了高度的认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成了大家的共识。作为党员干部本应该为民众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但是朱某却知法犯法,甚至危害到了民众的生命安全。对于党员干部的酒驾醉驾行为,有关部门应当严肃处理。朱某的案件也为其他的党员干部敲响的警钟。

  虽然朱某当晚吃饭,开车肇事属于八小时之外的行为,与公务无关,但作为党员干部,应当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方向盘上的纪律必须遵守。可是朱某却以身试法,抱有侥幸心理,放松自我要求,从而造成了恶性交通事故。对于此案件,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其应有的处罚。无论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酒后驾车都是不能碰的“高压线”。

  酒后驾车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若是醉驾,则构成犯罪。对于干部而言,酒后驾车,不仅要接受交通法规的处罚,还将受到党纪条规的严肃处理。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曾通报了3起中央国家机关干部职工因醉驾被开除党籍的典型案例。可见,国家对党员干部的酒驾醉驾的零容忍态度,这也让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酒驾醉驾的严重性与危害性。

  治理党员干部的酒驾醉驾行为,笔者认为,要从路面监管和党员干部思想两方面入手。一方面交管局要严格执法,完善相关法律机制,另一方面还要从干部的思想上进行治理,各位党员干部要时时刻刻保持自觉性,加强学习,提高觉悟,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不能触碰法律红线。

  酒驾首先不对,身为干部还酒驾就是错上加错,身为党员干部,党纪严于国法,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工作日不管开不开车,都不喝酒,充分认识酒驾高压线不可触碰,严格遵守方向盘上的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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