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各级机关干部中做问卷调查:你认为工作中最困难的事情是什么?一定有不少人回答:接待处理群众上访。记者注意到,许多地方的主要领导出面处理“老大难”问题,使得“老大难”问题“老大一出面就不难了” 。(11月13日《网易新闻》)
不可否认,“老大难”问题错综复杂,难以解决,但只要“老大”一出面,久拖不决的问题往往迎刃而解,这说明,“老大难”问题尽管很棘手,但依据于法律制度还是可以解决的,“老大”一出面,该现场拍板的拍板了,该几个部门共同解决的,大家不再推诿扯皮了,其主要原因,掌握着官员“生杀大权”的“老大”有“杀手锏”:再不解决,摘了你乌纱,谁人不怕?从表面看,日理万机的“老大”亲自协调解决了群众的“老大难”问题,应该是百姓之幸。但透过“老大出面就不难”的现象,暴露出政府部门不作为或慢作为,缺乏“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责任和担当,权大于法的问题仍然存在。实际上,工作作风、工作责任、工作状态方面的问题没能从根本上解决,还会有越来越多的“老大难”问题等着“老大”亲自协调解决,它降低的是工作效率、败坏的是政府形象、损害的是群众利益,凡事等“老大”亲自协调解决,这让广大群众很为难。
破解这个难题,当然要从强化理想信念入手,培塑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的责任心,同时,更要高扬问责之剑,让“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甚至“根本不撞钟”的人“回家卖红薯” 。什么时候,“小问题”得到及时解决,“老大难”问题越来越少,即使有,根本不需要“老大”亲自协调解决,那才是百姓之幸、群众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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