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保障改善民生考虑,国家近年推出不少惠民性政策,有的辅以各级财政支持。然而,一些惠民项目在执行过程中被钻空子,专项资金及补贴被套取等情况也日渐增多。(11月14日澎湃新闻网)
近年来,随着我国扶贫政策补贴力度逐年加大,强农惠农投资补贴项目不断增多,补贴资金量逐年成倍增加,为困难群众脱贫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在此过程中,扶贫款屡屡被一些部门或官员挪用或中饱私囊,他们不仅完全无视国家扶贫款的制度设计初衷,更忘记了困难群众的疾苦,甚至将扶贫款的发放、使用当做一项奇货可居、有利可图的生意来做,实在让人痛心。
通过扶贫领域高发的腐败率可以看出,腐败这个“毒瘤”已然渗透到了扶贫开发的各个环节,从扶贫对象审定到扶贫款项发放都有人动了手脚,究竟是政府监督管理缺失,还是政策制定上存在着漏洞,官员应承担的责任又是否得到明确?无数案例都在说明光是追责有关涉事官员不足以解决这个问题,思想上的腐败才是急需解决的。
辽宁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王雅曾指出:政策,是对公共资源权威性的分配,谁掌握这项政策,就意味着掌握了权力和资源,就容易产生权力寻租空间。政策性腐败包含制定层面的腐败和执行层面的腐败,而对涉扶贫领域的惠民政策性腐败,从当前看,更多体现在执行层面,如一些村干部利用手中分配的权力巧立名目、虚报冒领,直接或变相地侵吞扶贫补贴资金,扶贫部门官员利用手中审批的权力截留克扣扶贫资金,由此产生的腐败比比皆是。
在今年7月份召开的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习近平发出总攻令:“扶贫开发到了攻克最后堡垒的阶段。”通过翻阅以往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也可以看出其对扶贫工作的重视。扶贫工作也是全国人民,甚至是全世界人民关注的事情。可见扶贫工作的重要性,绝不能让腐败阻碍脱贫的进程。
因此,要打好扶贫开发这场攻坚战,就要不断完善扶贫资金发放程序,建立健全扶贫公告公示制度,强化群众监督与社会监督,让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只有这样,才能全面落实在扶贫的路上,不落下一个贫困家庭,丢下一个贫困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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