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11月18日电(记者齐雷杰)记者18日从河北省纪委获悉,2014年以来,河北聚焦土地、城建、涉农资金和“村官”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小官贪腐”专项治理,至今已立案14249件,纪律处分13330人。其中,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304件,1000万元以上41件,有效遏制了“小官贪腐”蔓延势头。(11月18日腾讯网)
近年来,“小官巨贪”小接连曝光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各类贪腐大案的“主角”只是一些连官员都算不上的“小人物”。可就是这些官位不及科级、股级干部的“小人物”在实际的基层工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针对中国的国情,咱们还不能小瞧了这些“小人物”。虽然官不大,但长期扎根基层,关系网错综复杂,甚至亦可权倾一方。“小官巨贪”绝不能小觑,直接威胁基层百姓的切身利益,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党群干群关系,而且严重影响农村社会和谐。
“小官巨贪”涉及的领域非常的广,如挪用公款、贪污征地补偿款、骗取惠民资金、侵吞工程款及拆迁款等领域。广东省中山市古镇冈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蔡某涉嫌挪用集体资金4000万元,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竹溪村村干部侵吞公款150万元。“官不在大,有权则灵”,最基层的人如果处在特殊关键岗位,也可以利用手中的职权贪污受贿。
有句话形容“山高皇帝远”。法律法规在一些“手握重权”的基层干部面前如同白纸一张。在当地,他们就是法律的“代言人”,说的话等于“圣旨”,公款就如同自家的私房钱,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国家的土地如同自己的土地,想怎么卖就怎么卖,可谓是霸气十足。
基层干部为何如此“嚣张跋扈”,“小官巨贪”为何屡禁不止?主要源于监督的全线失守,让其更加肆无忌惮,再附以惩戒机制未及时落实,致使一些基层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敢想便敢做、敢做也能做,如走上错路还有通行证一般,时间越久越难以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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