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桃源县纪委近日对外通报,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住房保障办公室原主任傅正国因失职致2438万元公款被私人骗取等违纪行为,被开除党籍。
俗话说,干得好与不好是能力问题,干得否认真是态度问题。但是我更想说工作干得是否认真、是否尽责更是纪律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在及机关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工作失职,看是小问题,实则危害巨大。也许很多人会说,人孰能无过,工作中的偶尔失职也是在所难免。话虽如此,但理确不然,作为一个服务型政党,我们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的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都是以人民对政党的满意度为标准。也许对你来说只是一个小小的失职行为,但是对群众、对国家来说也许会造成巨大损失。小则让群众办事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承受的委屈得不到解决,大则会让无辜群众蒙受冤屈,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或政治损失,如傅正国因失职而致国家2438万元公款损失。
纵观18大以来,因工作失职被处分的人不在少数,云南省委原常委、昆明市委原书记张田欣因失职渎职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损失,被给予“断崖式处分,被连降四级至“副处级非领导”职务;上海市黄浦区原区委书记周伟、区长彭崧因在2014年“12.31”外滩拥挤踩踏事件中,工作失职、处置不力,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青海能源公司总经理陈德明失职行为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撤销总经理职务的处分。
严惩工作失职行为,实际意义远大于此,让纪律的高压线时刻带电,让那些试图心存侥幸的人“触触电”,方能点醒他们内心深处那颗敬畏之“心”、敬业之“心”。只有时刻保持高度的敬业奉献精神,兢兢业业,不放过一个失误,也不造成一个错误,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国家和人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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