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位于昆明市嵩明县军马场职教基地一学院保卫处干部因学生宿舍养毒蛇向森林公安报警,森林公安民警赶到后,在一名学生的衣柜里抓获了一条蛇,经仔细比对:这是一条菜花原矛头蝮蛇,属有毒性蛇类。(11月28日《昆明网》)
大学生闲来无事在宿舍养动物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了:养狗养猫者有之;养蚂蚱养蟑螂者有之;养蜘蛛养仓鼠者有之……,而这一次,嵩明县某学院的学生养小动物居然养起了蛇,而且还是一条毒蛇;放在宠物箱里养还不算,居然藏匿在衣柜里养……,他的所作所为岂止是不务正业呢?
学生宿舍乃公共场所,在公共场所的人当然要遵守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置学校不准在宿舍饲养宠物管理规定于不顾,将有毒动物放在公共场所饲养,一旦不小心被毒蛇咬到,轻则受伤,重则死亡。就算没被毒蛇咬到,想到天天与毒蛇为伴,不免有人“谈蛇色变” ,为此,整夜为“防蛇侵害”而睡不着觉,第二天哪有心情和精力上课。再说,这饲养的“宠物”存在很多细菌和病毒,极易传染,从这个意义上说:“学生宿舍养毒蛇” ,说得严重点,既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也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四条规定: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显然,“学生宿舍养毒蛇” ,与社会公德背道而弛,更是妨害他人生活的行为,因此,“学生宿舍养毒蛇”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还是少数大学生作风纪律观念淡薄,一切以自我为中心,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全然不顾及别人的感受,这样的人一多,那一定是大学教育的失败。
学生,当以学知识、打基础为主业,公众希望看到的景象是:明净窗几的教室里,大学生们在只争朝夕地学知识;书声朗朗的课堂上,大学生们在态度严谨地做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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