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官网今年以来通报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各类违反规定饮酒案例超过30起。“新华视点”记者了解到,中央八项规定出台4年间,全国多地陆续出台规定:公务活动一律不准饮酒。这比此前各地曾规定的“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更为严格。近期,各地更是加大对公职人员各类违规饮酒现象的监督查处力度。不过,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基层干部仍然通过种种方式搞变通违规喝酒。(11月30日《新安晚报》)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各地“禁酒令”不断升级,从“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到“公务活动一律不谁饮酒”,给人的直觉就是“公务禁酒”的内容一直在补充,力度一直在提高。不可否认,“禁酒令”的效果是显著的,公务活动里的“酒风”得到了明显的整治。但在个别单位,因为违反规定饮酒被通报的却是屡见不鲜,“搞变通违规喝酒”的现象仍然存在。对于“公务禁酒”,不是规定得不够严,也不是处置得不到位,而是个别干部在认识上的问题。但凡遇到各种所谓的应酬,总有些人喜欢为可以破例饮酒发掘理由,而不喜欢给“禁酒”的规矩增加尊严。
动辄以“酒文化”“不喝酒就没法拉近感情”来附庸风雅,为自己的“酒瘾难除”打掩护。不可否认,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前,关于禁酒的“戒条”确实不多。以致于有些人把公务与酒硬是绑在了一起,养成了“酒桌上好办事”“无酒不成席”的陋习,认为公务中喝点“感情酒”是顺理成章的事情。然而,有因酒桌上过度饮酒致干部死亡血的教训,有借饮酒之乐大行贪污腐败的卑劣行径,更有一些党员干部酒后对公务的各种“误事”和对个人行为的各种“出格”,可以说,“公务的酒”已经到了再也不能喝的地步了。退一步说,如果今天没有对“公务禁酒”的高压态势,那么“大吃大喝”之风会得到有效控制么?公务必须得干,而酒却不是一定要喝。
我想问一问,说不喝酒会影响公务的个别官员,能不能把所说的公务说的再详细一些,是什么公务,造成了哪些方面不利的影响。用酒来帮助公务的事情不好找,而因酒误了公务的事情却比比皆是。其实公务与酒原本就没什么牵连,现在郑重提出公务与酒“划清界线”,如果中间没有见不得人的私利,这就是改掉一个陋习而已。如果还有一颗“公心”,能够看重自身的形象,能够“管得住自己的嘴”,那么在公务与酒中间划条“界线”,这一定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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