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曾引发媒体及民众高度关注的南京一露天靶场“流弹伤人”事件终于有了定论。据《新华日报》11月30日报道,新华日报记者昨天从权威部门了解到,位于南京雨花台区的南京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露天靶场已关停。(11月30日《澎湃新闻网》)
应该肯定,露天靶场“流弹伤人”事件后,江苏省主要领导立即批示,江苏省军区领导也高度重视,迅速召集地方规划部门会办,第一时间宣布靶场停用,安排专门人员处理善后……,政府和部队领导是高度重视的,反应是迅速的,措施是有力的。然而,纵观整个事件,伤人的露天靶场绝不能止于关停。
在人口达数万人的多个居民小区,无端地“冒出”一个露天靶场,而且这个靶场不但用于省军区驻南京部队的军事训练,而且还要保障高校新生的军训打靶,9月12日,南京邮电大学就有几千名新生在这里参加实弹射击,可见靶场训练之频繁,使用强度之大。这样的露天靶场存在在密集的小区之中,规划部门是怎么规划的,到底是先有露天靶场还是先有小区,尽管南京市规划局江宁规划分局与南师大人武学院各执一词,但这是个重大失误,难道不应该搞清楚?有了重大失误当然要追责,否则,迁移靶场的钱,国家埋单后,也要让那些失职甚至渎职的人长长教训。
按理,露天实弹射击是一项危险性极大的训练,理应周密射击计划、健全安全保障措施、严格计划审批,尤其是在“露天靶场的‘流弹惹祸’并非第一次,附近的翠屏国际城、挪威森林等多个小区的一些业主及车辆此前曾多次被流弹击中”的前提下,更要慎之又慎,可9月12日这天,南京邮电大学几千名新生参加的实弹射击,安全防范措施是怎么跟进的?现场是如何管控的?没有安全防范措施的实弹射击计划是谁批准的?这些,难道不应该查清楚?责任人不应该受处理?
好在露天靶场“流弹伤人”事件没有取人性命,但问责和追责非要等到像11月24日江西宜春市丰城发电厂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造成群死群伤才进行吗?那样,代价岂不是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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