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黑龙江省肇东市的一位村民,因焚烧秸秆被行政拘留。“禁烧令”实行了十几年,他也并非是被行政拘留的第一人,但这个消息还是引起了网友热议。有人认为,违法就该受到惩罚;有人认为村民无法处理秸秆,焚烧情有可原。(11月30日新华网)
众所周知,焚烧秸秆,会释放污染物,大规模焚烧秸秆,在特定情况下,确实是雾霾的主要成因。而且,焚烧秸秆也会造成火灾隐患,尤其是火苗随风入山,后果更是不堪设想,辛辛苦苦种的树,最后却变成了一堆树灰,确实也会造成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巨大损失。鉴于此,各地纷纷实行“禁烧令”,除了有相关法律规制,在天空中,有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烧火点,在地面上,一到焚烧秸秆季节,干部也会实行包村政策,进村联防联控,真可谓使出了各种招数。
虽然“严防死守”,但据笔者所知,每年都有因焚烧秸秆引起森林火灾的事件发生,难道是村民愿意“顶风作案”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其实,在焚烧秸秆这件事上,也让村民叫苦连连。烧吧,不仅会违反政策,还可能会引发火灾,因为焚烧个秸秆,轻则罚款,重则判刑,岂不是得不偿失之举?但是不烧吧,秸秆腐烂的速度过于缓慢,播种季节,如山的秸秆没处堆、没处放,也真是让人为难。实事证明,一味的“禁烧”只会让村民更加“叛逆”,白天管的严咱就晚上偷着烧,工作日管的严咱就周末烧,在地里烧秸秆会被抓咱就把秸秆运到“安全”地点烧,如果大家都这样想、这样做,我们的“禁烧令”早晚会“破产”,我们的工作也很难开展下去。
随着黑龙江省肇东市一村民因焚烧秸秆被行政拘留,秸秆该如何“存在”又引发了网友的热议。笔者认为,“禁烧令”虽好,但把村民的“活路”给断了,在秸秆处置这个问题上,还是宜疏不宜堵。其一,在遇到焚烧秸秆现象时要“扪心自问”,为何“禁烧令”如此之严,还依然有人敢“如此横行”,只有做到“每日三省吾身”,才能找到问题症结所在,才能找准病根治好病;其二,政府部门要杜绝“懒政”,积极帮村民找“出路”,我们可以加大扶持力度,通过设立专项资金,解决百姓因处置秸秆还要自掏腰包的问题,我们可以提前和养殖企业联系,请他们进村回收秸秆,也可以引进机器设备,通过环保手段让秸秆可以还田,达到“化作春泥更护花”的目的;其三,作为村民,也要认识到焚烧秸秆不是长久之计,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有问题及时与政府沟通,绝不擅自焚烧秸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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