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5日至6日在江苏省镇江市调研并主持召开部分省(区)纪委书记座谈会,就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谋划好明年工作和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征求意见。他强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纪委要以身作则,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新华社12月6日)
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简单而言是政府部门的纪委对违反党纪的干部进行调查,是一种常见的工作和活动。它是纠正干部问题的权威部门,是预防和惩治腐败的专门机构。正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就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谋划好明年工作和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征求意见时,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纪委要以身作则,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笔者以为,约束监督执纪权力,无疑是夯实监督执纪的战斗“堡垒”,树立纪检干部的浩然正气,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反腐斗争引向深入的决心。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府,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诚然,纪检监察干部肩负反腐倡廉的重任,是人民群众的希望。纪检监察工作一言一行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社会的发展和安定,事关党的生死存亡。但不可否认的是,在面对物欲横流的当下,纪检干部也同样会抵挡不住诱惑、被金钱财物所腐蚀,存在一些违纪违规问题。如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7200余人、谈话函询4500余人次、组织处理2100余人一样,足以看出没有制约的权力是危险的,制度应起到制衡的作用,约束监督执纪权力势在必行。
可以说,纪检监察机关是监督干部作风的统率机关,正人就得先正己。因为纪检监察干部在面对腐败和邪恶时,能不畏惧、不犹豫、不妥协、不退缩,能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与不良风气、低俗思想、错误行为作斗争,就得清正廉洁,时时刻刻慎微、慎独、慎权、慎欲,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真正管牢自己的心、嘴、手、腿。唯有如此才能牢牢守住反腐“第一线”这个前沿阵地。向全社会昭示,执纪者有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表明自己愿意接受监督。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光有约束监督执纪权力是远远不够的。纪检监察干部也是一名普通干部,同样需要来自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记得前不久,中纪委在通报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中,就指出有一起是由于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而受到处理的,虽然意在提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务必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一旦出了问题,不管涉及到谁,都要追究责任、严厉问责。但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出,现实中依然存在纪检干部与地方党委共同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待加强,两者之间要互相协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还任重道远。
维护正义,弘扬正气,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纪检监察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权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重。“宽”是“害”,“严”是“爱”,笔者相信,通过约束监督执纪权力、溯本正源,定能让所有纪检监察干部有一种公道正派、大义凛然的浩然正气,能应对各种复杂形势、处理复杂问题、驾驭复杂局面、夯实战斗“堡垒”,向党和人民交上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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