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天价彩礼”已成为了很多家庭不能承受的负担。一边是心爱的人,一边是凑不齐的彩礼,不少适婚人士感慨,结个婚感觉把命都给搭上了!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等11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十三五”期间深入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明确提出倡导婚事简办,反对包办婚姻、违法早婚、大操大办和借婚姻索取财物。(12月7日中新经纬客户端)
对于天价彩礼的危害,媒体的报道几乎可以说是连篇累牍,相关鞭挞文章也可以说是汗牛充栋,许多人对此是反感、厌恶和无奈。事实上,我国婚姻法早已明文禁止这种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三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此次11部门联合发文明确表示“反对”,是再一次重申。但就此以为,天价彩礼就此可以迎刃而解,显然是过于乐观了。
天价彩礼是合理成分与不合理成分的交融,区分极难。其实,天价彩礼是一个统称,并不指传统习俗的“聘金”,而是指买房、装修、购置家电家具、买车、办喜酒、度蜜月以及恋爱到结婚期间所有花销的统称。无论媒体的报道,还是网友对娶老婆成本的统计,都是以此进行衡量的。单单从聘金来看,虽然少的几万,多的十数万,但这并不是构成结婚负担的主要因素。对于许多家庭来说,买房、装修、买车及至恋爱结婚期间的花费,才是他们的难以承受之重。尤其是在城市买房,无论城市、农村家庭,这已经几乎成为结婚的前置条件,这才是他们最沉重的负担。买房合理不合理,买车合理不合理,度蜜月合理不合理,这几乎很难界定。
政府在天价彩礼上的作为有限。虽然诸多文章指出,在破除天价彩礼上,基层政府应花力气想办法引导解决,但也要看到的是,在这个方面,基层政府也是处境尴尬。彩礼作为一种民间习俗,我国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从法律上来说,收受彩礼一般被看作一种自愿赠与行为,而这种赠与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在这样的现实之下,基层政府的所作所为实在有限,苦口婆心的劝解无济于事,出台强制性的文件,又容易引发舆论反弹。可见的事实是,一些地方为了防止群众因大操大办而返贫,曾对“长寿宴”等婚丧嫁娶办宴席进行了限定,结果却是舆论的强烈抨击。因此,如何引导,基层政府缺乏有效的手段,抨击者也找不出更合理的方法。
也有人提出,要多树立一些结婚不啃老、奋斗致富的年轻夫妇榜样;要讲那些索要高价彩礼、婚后生活步履维艰的案例,让新婚礼新风尚成为主流,让正风压倒邪气儿。不能说这样的宣传没有作用,但单靠这样的宣传作用几何,确实值得商榷!
当然,这并不是说,破除天价彩礼没有方法,但破除天价彩礼确实是场攻坚战。它既需要从婚姻本身入手,还需要婚姻之外的保障制度,也需要公众对基层政府作法更多的宽容和理解,更需要我们每一个从自己做起,不做天价彩礼的索要者。你,能够做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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