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石女士在焦作市美容店美容半小时会被欺诈刷卡消费三万二。半小时,美容店究竟能给消费者提供多么高质量的服务,就要欺诈消费者三万多元?对于这样的违法经营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能仅仅进行调解,而应当依法对这家美容店进行查处。只有通过依法问责,才能使违法者受到严惩,并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据大河报12月10日报道,12月2日,焦作市民石女士被兰可舍芮美容院店员带进了该美容院的一个分店,经美容师半个小时摆弄后,报价4万元。虽然不情愿,石女士迫于当时的压力,最终刷信用卡3.2万元结账了事。昨日下午,经当地工商所调解,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由于石女士在美容过程中睡着了,醒来之后竟然遭到了美容店4万元的欺诈,其理由是用了一些产品。如果说,店家的欺诈属于经济纠纷,公安机关拒绝受理,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仅仅采取双方调解,是难以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对美容店进行不正当获利调查,石女士就会成为冤大头。面对这样的商业经营违法欺诈,公安机关把它当成经济纠纷处理有失社会公平正义;面对这样的商业违法欺诈,如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非法经营的美容店不进行依法查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怎么能依法得到维护?
不管是美容店的4万元非法索要,还是最终的三万二刷卡结账,均属于非法获利。而且,公安和工商两个权力机关完全可以依法查处。但是,权力机关却采取了有利于美容店非法获取暴利的选择性执法方式。对于这样的执法行为严重背离了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面对这样的行政执法行为,石女士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状告公安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不作为。但是,这样一来,就会让石女士付出很多时间和精力。而且,人工成本无法得到赔偿。因此,石女士可能不会选择行政诉讼。
然而,如果石女士要想得到依法维权,最终不得不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兰可舍芮美容院老板。而且,需要法官秉公执法,不但要让美容院举证给石女士美容使用了哪些产品,而且要通过精心调查取证美容院使用那些产品的成本价究竟是多少。只有这样,才能依法弄清美容院究竟欺诈了石女士多少不义之财。而且,通过法官依法审理,才能依法驳斥美容院在石女士睡着不知情情况下的非法欺诈违法行为。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决不允许任何人以违法方式对消费者实施欺诈。不管任何行业的经营者,都必须遵纪守法,并获得合法收入。如果经营者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就必须依法受到责任追究,并接受依法处罚。如果经营者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进行非法欺诈,那就必须让经营者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只有这样,才能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得到依法维护;只有这样,才能通过依法问责,让违法经营者敬畏国家法律法规权威与尊严;只有这样,才能让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只有这样,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才能让百姓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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