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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手拍”不如交警“自己拍”
2016-12-16 09:01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胡建兵 编辑:苑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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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交警”微信2.0版移动互联网交管综合服务平台今年上线以来,温州市民普遍认为该平台的功能越来越丰富强大了。市民通过“智能随手拍我要举报”平台,可举报交通违法行为。(12月15日浙江日报)

  “温州交警”微信“智能随手拍我要举报”平台,可举报交通违法行为,表面上看营造了“人人都是参与者、人人都是管理者、人人都是监督者”的氛围,实际上也消耗了大量的社会资源,是一种“懒政”。

  “温州交警”设立“智能随手拍我要举报”平台的一个理由是交通违章普遍、管理力量不足。该市为何交通违章普遍?说明这个交警部门没把交通治理好。对此,这个交警部门不去认真分析交通违章普遍的症结所在,而是以管理力量不足为由进行推责,这显然是不合情理的。各地的交警部门都是有严格的编制的,同样的编制,其他城市的交通能管好,温州为何交通违章普遍呢?问题是没有认真去管,没有发挥好现有编制人员的作用。

  “温州交警”认为有了“随着拍”就可以把交通违章管好了,这是极其错误的。自己不去很好地履行职责,却把希望寄托在民众的举报上,这种思维只能让民众更失望。试想,民众没有专业的拍摄工具,没有拍摄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对车主是否真是违章的判断力等可能都存在问题,这种拍出来的图片很难让人信服。再说,民众之所以参与拍摄,是冲着交警部门有礼品和红包相送而来的。到时,举报人认为被举报的车子是违章的,而交警部门认为该车没有违章,这样容易让举报人认为是交警部门是故意包庇违章车主,故意克扣该给举报人的奖品,从而引起一些纷争。

  更可笑的是,这个交警部门还要求举报人员填写“违停举报宣传告知单”,放置在违停车辆上,以告知该车驾驶员因违法停车被举报。要知道普遍民众是没有处罚权的,让民众这样做,等于要求民众行驶交警的权力,向违章车贴“罚单”吗?车主一旦被贴告知单,肯定一百个不服,一上火说不定会引起纠纷,甚至会动起手来,这个后果谁负?再说,民众在专注拍摄违章时,也有可能也会妨碍交通,影响交通安全,也有可能使拍摄者自己陷入了违章。

  交警部门放着很好的高科技手段不用或者不充分发挥好,却让老百姓去举报,自己坐在办公室里享清福,这是对优质资源的浪费,更是一种“不作为”“乱作为”。现在各个单位人手都十分紧张,如果各个部门都像这个交通部门那样,那还要这些管理部门干嘛。譬如:工商部门也可以搞个“随手拍”,只要坐在办公室里看看民众举报的“假货”照片,打个电话让商家缴缴罚款就行了。再譬如:城管也可以坐在家里,接到有人上传的店外经营的照片后,对店主处罚一下就算了,根本用不着在外被风吹雨打那么辛苦了。因此,温州交警与其搞这种中看不中用的“随手拍”,还不如踏踏实实履行职责“自已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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