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9月,我们单位共发生1.15万元招待费,目前全部签单在三家小餐馆。”砂管办主任叶雪军解释说,“这650元是上次兄弟县砂管办来交流时的公务接待,这400元是与其他单位联合执法时外单位人员误餐费……“我2000元”,“我1000元”……日前,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砂石管理办公室召开了一场特别的“认领”会,大家认领的不是具体工作,而是一笔“特别招待费”。(12月1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人之常情,公务接待是因公务而产生的接待,即使手续不全,无法公款入账,但要让个人来埋单,显然是令人难以接受的。因此,现实中即便产生了类似的费用,相关部门也会想方设法用公款进行解决,而不会打私人的“主意”。而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砂石管理办公室让广大干部来“认领”不能报销的吃请费用,显然是少有的。但这种做法虽值得肯定,但未必是干部主动,只是迫于无奈不得已罢了。背后折射了啥?
首先,公款报销操作更加规范化。众所周知,如果一个部门的财务管理混乱,审核把关不严,就会给一些违规报销提供可乘之机。现在,手续不全的公务接待已经无法入账,这恰好印证了相关单位财经管理方面已经非常规范化,不符合规定的经费已经无法报销,这是一种好现象,对遏制腐败作用将非常明显。
同时,从严治党已经产生制约效果。对一个单位来说,1万元招待费用并不算多,只要想点“歪主意”,也是能够“处理”的。但相关单位负责人已经意识到“如果通过造假等方式报销,就是违规违纪、错上加错。”能有这样的认识,足以说明党纪的“红线”,已经入脑入心,驻扎在干部本人的心里。“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在从严治吏、终身问责的背景下,一旦犯错将无法弥补,对广大党员干部已经形成了明显的倒逼作用,不敢腐的心态已逐渐形成。
最后,干部的思想作风有了明显转变。为了公事而最终由自己出钱,不是谁都愿意,谁都会答应的。因为无法报销,有的干部被分摊了2000元,有的1000元,尽管不是很多,但也得从兜里掏出来,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相信这是一次深刻的教训,也是一次有益的示范,今后在公务接待方面,大家必然会更加小心,严格按照制度来操作,毕竟谁也不愿“重蹈覆辙”,再为无法入账的接待埋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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