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调查发现,在网上只需要花费700元钱就能买到同事的各种个人信息,包括开房记录、名下资产、乘坐航班,甚至网吧上网记录信息。更可怕的是,整个交易竟然有第三方软件为这样的服务提供担保,且已跃升到了“平台化”的地步。(2016年12月13日新华网)
今天,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引领了社会生产新变革,极大提高了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 “十三五”规划明确指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分享经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这意味着网络强国战略将成为推动中国全方位深化改革的强大动力。而当互联网被赋予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时,网络安全的重要性也愈加突出。据《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5)》显示,2015年因个人信息泄露等原因,遭受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就有大约4500万网民。今年,因个人信息泄露而引发的电信诈骗更是层出不穷。
纵观各类个人信息安全泄露事件,其成因大致可归纳为几点。一是在市场需求和金钱的驱动下,一些不法分子打起了获取、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歪主意。二是一些电话销售、保险、贷款等公司的从业人员,把自己掌握的客户信息,卖给了不法分子。三是个人在浏览、登录网站,无意间点击弹出来的信息或安装来路不明的软件等,不慎泄露了自己的信息。
在网络高速发达的今天,个人信息一旦被窃取,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各类信息安全事件从而接踵而至。一时间,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个人信息频繁泄露的背后折射出许多问题。一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信息网络领域的管理主要是依据行政手段,缺乏完整并且细化的法律法规,法制化治理和管理模式尚未形成。二是有关单位的信息管理机制落后,监管不到位。内部人员缺乏信息保护意识,操作不规范,随意将信息出售给他人,形成了信息黑色产业链。三是公民个人的信息保护意识不强。时至今日,仍然有大部分人认为个人信息无关紧要,无意或者有意被他人套取了个人资料。
因此,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完善现有法律法规迫在眉睫。通过法律明确个人和组织在处理信息过程中的责任,建立个人信息的监管体制,明确滥用他人个人信息的处罚制度和责任。依法采用各种特殊侦查手段,集中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还需加大对信息源头的监管力度。医疗、电信、银行、网站等一些部门和服务机构,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要对这些部门人员的操作行为均予以严格规范,明确个人信息保护的原则和要求,加强监管。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公众需提高信息安全意识。自觉学习信息安全方面的知识,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资料,提高警惕,避免信息被他人窃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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