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南京秦淮区月牙湖街道城管中队的执法队员在巡查时,发现一遛狗市民无视宠物在公共花坛边留下的粪便,依法对其处罚100元。这是今年南京养犬管理升级后,城管部门首次对公共场所不清理宠物粪便进行罚款。(12月17日扬子晚报)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养犬已经成为民众追求精神生活的一种重要方式,养犬人群体不断扩大,宠物犬数量成倍增加,随之而引发的涉犬扰民、伤人问题也日益突出,逐渐成为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社会突出治安问题。特别是宠物随地大小便把广场、绿地、小区等良好的环境给糟蹋了,人们在行走时,有时一不注意会踩了一脚狗屎,让人十分窝心。
养犬是每个人的自由,但必须依法依规文明养犬。《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倡导民众文明养犬,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与安全,避免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影响环境卫生。犬只在户外便溺,养犬人应当立即清除,犬只吠叫或有攻击行为要及时有效制止。在城市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遛放犬只,对犬只排泄的粪便不立即清除破坏环境卫生的,由城管执法部门依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以200元以下罚款。但由于取证难,再加上人手紧张等原因,使“狗屎污染”环境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就拿南京来说,这位城管对宋先生处罚100元,还是南京处罚“狗屎污染”的首例,也就是说,之前从来没有对“狗屎污染”处罚过。
处罚“狗屎污染”说起来容易,但做起来却很难。一是取证难。狗拉屎随时随时,短短的几十秒时间,不可能专门派人业盯着。就算发现了,如果没拍下来,也很难说得清楚。二是谁来处罚,如果让城管来管,恐怕全城的城管其他事情什么都不做了,光做这事也不见得忙得过来。三是谁来处罚,怎么处罚?
要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加强有关条例的宣传,并发动全民来监督,对举报“狗屎污染”问题进行适当的奖励。另一方面要各街道、居委会等要派人在广场等进行监督。再一方面就是一旦发现养狗人在公共场所不清理狗屎的,要按规定进行严肃的处罚。不仅城管要管,畜牧、检疫、公安、安检等多个部门要共同执法,联合执法。另外要在一些公共场所放置一些铲狗屎的工具等,只有多管齐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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