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指出,手机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可卸载。规定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12月24日《中国新闻网》)
“预装软件必须可卸载”是这次红头文件的硬性规定。对于这个硬性规定,我们自然是叫好的。可是,对于“预装软件必须可卸载”笔者还是有话要说的。
手机预装软件不能卸载的问题,早就出现了。媒体反反复复的报道,公众锲而不舍的追问,监管部门一次次信誓旦旦的回应,要求手机厂家和运营商必须保证预装软件可以随意卸载。遗憾的是,打开我们的手机看看,预装的很多手机软件还是不能卸载的,即使到了手机修理店,也是无可奈何。
预装软件不能卸载,被捆绑的是利益。在这个过程中,手机厂家、运营商、软件开发者,就是一个“利益战壕”里的战友。手机软件获取了利益,手机厂家、运营商都可以跟着吃肉喝汤。最为可怕的是,为了获取利益,预装的一些手机软件竟然还是兴风作浪的妖魔鬼怪。有的可以偷窃手机用户的流量,有的可以获取手机用户的个人信息,有的可以成为不法人员犯罪的载体。
在预装这类软件的时候,手机厂家和运营商难道真的不知道这些软件是妖魔鬼怪?他们将这些妖魔鬼怪的软件预装到手机上,究竟意欲何为?其实,这就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当我们的流量被偷吃的时候,当我们的信息被泄露的时候,当我们的隐私被裸奔的时候,手机厂家和运营商就能置身之外?
预装手机软件不能卸载,是对手机用户权利的侵犯。一部手机,从市民购买的那一刻起,产权就属于市民自己了。我的地盘让谁做主?我自己的手机想装什么软件就装什么软件,岂能让手机厂家和运营商当家作主?从这个角度来看,“手机预装软件可卸载”必须是底线。问题是,这个底线为何被人漠视了,为何到如今还是不能实现?
难的不是技术。从技术的层面来看,让手机预装软件实现轻轻松松卸载并不是难题,即使是没有出库的手机,即使是早就预装了软件的手机,只要手机厂家和运营商愿意改变这个模式,也能轻易实现。就像三星手机一样,可以借助技术力量,在不与用户接触的情况下,就能“阻断充电器的使用”一样,让库存的手机和市民手中的手机实现“预装软件可卸载”也能依靠技术力量实现。技术上没有困难,有困难的是不愿意放弃“捆绑软件”中利益的“肉山酒海”。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必须实现“预装软件可卸载”,这是一种作为。问题是,为何还要等到2017年7月?为何不能立即实现?到了规定的日期,能不能实现也还不好说。最为担心的还是,实现“预装软件可卸载”之后,新的侵犯手机用户权益的现象又出现了。
“预装软件可卸载”差的不是红头文件,而是有人对非法利益依然留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