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级的学生放学后家长经常未及时接,老师给家长打电话,让到校签“安全保证书”。孩子的姑姑闻讯后,冲进学校欲找班主任,误将一女老师当成班主任,怒扇3耳光。昨日,华商报记者通过多种渠道证实,打人者是商州区人社局下属单位商州区劳动监察大队干部。事后,双方被民警带到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城关派出所,做完笔录后,打人者老公带老师到医院检查。据被打女老师称,对方一直没正式道歉。(12月26日华商报)
公职人员作为人民的公仆,是为了老百姓服务的。但是,在陕西省商洛市发生了公职人员扇打教师事件,此事件一出,却将商洛市的公职人员形象推入到舆论大潮之中。大家很难想象,一个培育祖国花朵的教师无缘无故会被一个劳动监察大队干部连扇三耳光,那么,对于这起公职人员打人事件中的涉事人员,打人的“动力”是什么?又是谁赋予了她打人的权利?
尤其是近年来,警察、官员等打人事件时有发生。虽然,这种情况是极少发生的,但是往往由于我们的队伍中存在这种害群之马,不仅影响到其所在单位的形象,随着媒体的持续关注,进而影响到某个地区整个公职人员的形象。最让人气愤的是,打人者打人之后不但不露面而且一直没有正式道歉,如此的“任性”必须引起我们的反思。
公职人员打人实在太不应该,说到底是他们身上官老爷气息太重,是浓浓的特权思想在作祟,应该多多“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因为作为公职人员,他们已经不是普通的老百姓,他们的言行代表的不仅仅是他们自己,更代表着政府部门的形象和社会的公信力,所以他们必须要具有更高的道德素质,才能符合人民公仆的要求。总而言之,公职人员动手打人影响往往更为恶劣,官员更甚,究其原因也就在于此。
对于这次打人事件,相关部门应该秉持着公正、公开处理的态度。只有让更多这样有问题的公职人员能够受到足够多的违法教训,才能使其他公职人员引以为戒。这次事件完全可以作为一个“导火线”,要想让每个公职人员不轻易动手,需要每一个公民从自身做起,更要求公职人员需要的不仅仅是相关制度的约束以及自身的道德水平,还需要更多的社会监督,也只有如此,才能避免类似的任性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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