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网站公开曝光八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包括税务总局官员公款旅游违规报销、南京烟草专卖局干部虚开发票套取会议经费用于接待等问题。梳理各地纪委通报发现,今年以来各地公开通报的违规报销问题不胜枚举。(12月27日澎湃新闻网)
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和反腐败的持续高压,明目张胆收受贿赂、谋取私利的行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一些官员的贪欲之心不死,总想钻制度的空子“打擦边球”,利用发票报销贪占公款,便成为一些人谋取私利的重要途径。因此,“报销式腐败”越演越烈,致使一些地方“三公消费”难以减少,不仅引发群众不满,同时也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在现实中,报销发票被个别干部当作“隐性福利”和“灰色收入”,在一些地方甚至是到了盛行的地步。如湖北一副县长因私事请老同学帮忙,安排交通、住宿并宴请,所有费用均以公务接待名义违规报销;云南文山市委一名干部未经审批参加高校学习,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学费、教材费等相关费用共计2万多元在单位报销。而在现实中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
党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出台后,三公消费受到严重遏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发票成为“下有对策”的一只替罪羊。有的干部私人宴请也要公家买单,有的干部买个人生活用品也用发票由公家开支,有的干部甚至买发票报销,等等。扫帚不至、苍蝇不跑,可以说现在反腐以及从严治党已经到了攻坚期,任何一点问题都不能麻痹大意,对于这种利用报销发票的“隐性腐败”,绝不能予以放过、任其滋长。
由此可见,要杜绝发票腐败需要多管齐下,首先,要明晰报销的流程。凡是申报公费支出,应该经有关部门审核和批准,对没有必要消费的一律不准,对批准的项目要严格组织实施一整套因公消费审核、消费、结算、支付流程;其次,要明确责任主体。对每个部门的报销支出要有明确的账目和审批手续,出现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也要追究审批者和监督者的连带责任,只有这样相关人员才能够履职尽责,从严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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