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这是我们党的政治纪律,是我们党区别于大多数政党的一大特点。但是,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隐性信教,背离了党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共产党员在不信教问题上绝无折扣可打、绝无变通可言。(人民网12月27日)
信仰,简单而言指对某种主张、主义、宗教或某人极度相信和尊敬,并把它奉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信仰带有情感体验色彩,特别体现在宗教信仰上。诚然,一个人有什么信仰,决定一个人道德价值观的取向。无疑,对于共产党员来说,信仰的成色如何、行动力如何,离不开对理想信念认同。在《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笔者以为,共产党员理当坚守不信教政治纪律,坚守我党一贯坚持的重要思想原则和组织原则,任何人都不能质疑。
其实,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也是党的纪律要求。早在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指出:“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防止宗教的侵蚀。对笃信宗教丧失党员条件、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的要严肃处理。”党员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不仅事关党员个人的信仰问题,而且事关我们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因为,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是我们党从建立之初起就一贯坚持的重要思想原则和组织原则,是没有任何疑义的。只有充分发挥求真务实创新精神,才能沉下身、静下心,以服务人民为己任,真干实干,少一些幻想。
习近平总书记也曾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然而,在现实中我们一些地方有少数党员对共产主义信仰产生了动摇,频频被封建迷信蒙蔽双眼,为了所谓的仕途顺畅、官运亨通,公开参与宗教活动,什么违规修建风水桥、立风水石、“相面”、 “周公解梦”和“求签”等等如是,视党的原则不顾,把服务人民的希望凭主观主义的臆想寄托于神灵和祈祷。未曾想,在自己官运、平安不保,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扭曲变形的同时,与党的理论、思想和行动背道而驰,动摇了党的根基。
理想信念是纲,纲举才能目张。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当然,要让共产党员坚守不信教政治纪律还得多管齐下,得加强共产主义价值引导,固化理想信念根基。因为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得加强权力的约束,树立“权为民所用”的权力观;得保持高压反腐、反“四风”的态势,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反腐力度,震慑腐败官员,断绝党员干部信教的侥幸心理;得阻断权力与封建迷信之间的联系,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公众监督权力的运行,减少权力寻租的可能性,少了奉行权力至上的原则。
理想信念坚定是党员干部第一位的标准,坚守不信教是检验党员干部忠诚的政治纪律。党员干部一旦偏离了忠诚,就没有资格谈道德、情操、气节、教养。为此,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共产党员在不信教问题上绝无折扣可打、绝无变通可言,这是保障共产主义思想觉悟信念之“钙”,岂容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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