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村道管养、烟叶生产、劳动力转移、果树病虫害防治……半月谈记者在湖南部分地区采访了解到,一些乡镇每年要与上级党委政府签订二三十份责任状。不少乡镇干部反映,签订责任状、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的初衷是好的,一些责任状也是有必要的,但如果放任各种责任状“满天飞”,势必会造成基层干部忙乱不堪、无所适从,甚至带来浮夸虚报、数字造假、报喜不报忧等不正之风。(12月29日新华网)
我国自古就有立“军令状”的说法,军中无戏言,白纸黑字立下军令状,是必须兑现的。近年来。过去流行于军营中的“军令状”被不少党政机关借用,他们纷纷效仿,与下级层层签订责任状,这已成为不少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管理的重要手段,每开展一项工作,各种责任状就纷至沓来,让基层党政负责人应接不暇。一位基层乡镇的镇长,一年居然与上级党委政府签订各种责任状33份,这确实是让人始料不及的。
各地签订责任状的初衷大多是为确保重大政策顺利实施而采取的特殊办法。一个时期总有某项工作牵动全局,属重中之重。抓住了重心,其他问题就容易迎刃而解。不过,动辄让基层干部签订责任状,就脱离了客观实际。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责任状签订的过多、过滥,基层干部要么无所适从,要么疲于应付,其结果只会冲淡主题,影响大局,甚至会造成错误的导向。
样样工作都签订责任状,也就让责任状贬值了,什么工作都是重点,也等于是没有了重点;什么工作都重要,也等于是什么工作都不重要。什么工作都要一把手亲自抓,亲自负责。也就等于是让一把手什么都不抓,什么都负不了责。这对工作的真正开展和推进,其实是有害无益的。
曾经有基层干部表示,各个部门都说自己的工作重要,都要求下级于他们签订责任状,作为下级,往往是敢怒不敢言,是牙齿打烂往肚子里咽。面对上级党政机关越来越多的责任状,于是一些基层干部就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少的责任状签完就被基层干部搁柜子里了,事前指导、事中管理都跟不上,责任书成了“打白条”。到了年终,于是再补材料,添数据,以求应付上级的检查。
更有一些党政机关,一旦签了责任状,他们要么就成了“甩手掌柜”,习惯站在上面发号施令、指指点点,把职责范围内的事也扔给了基层;要么是久而久之,自己都忘记了,让责任状成为摆设。这样的责任状还是少签、不签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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