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南京市一家幼儿园对孩子们进行“考核”,划分出三个等级,其中,小班学生获得一等“奖学金”的“待遇”是,其家长在一次性预付中班学费时可享受5000元优惠减免。(1月1日《新华网》)
不可否认,在办学经费并不富裕的情况下,幼儿园拿出钱来设立“奖学金”,旨在通过物质激励助推幼儿教育,其出发点应该是好的。然而,幼儿园毕竟不同于中小学,孩子们天真无邪,有的擅长算术,有的喜欢歌舞,都有各自的长处和才智,很难将幼儿们分个三六九等,这“奖学金”怎么能科学地评出?相反,无形中将幼儿们分个三六九等,慢慢会让孩子感到不公平,他们的自尊心、自信心会受到伤害,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此外,将荣誉与金钱挂钩,会在孩子成长的路上弥漫着铜臭味,那也是在破坏孩子们善良的天性。
其实,幼儿教育作为启蒙教育,学习并非主要任务,而是重在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兴趣爱好等等,对于不谙世事的孩子来说,日常生活的任何一个闪光点,老师的一句点赞、同学的一句夸奖远比评比个“奖学金”要快捷、实用得多,为此,对幼儿发“奖学金”远没有发“小红花”好,一朵“小红花”甚至可以改掉宝宝的一个坏毛病、生成宝宝的一个好习惯,直至影响到宝宝的一生,同样起到激励孩子的作用,何必去让幼儿们效仿中小学的“奖学金”激励法,它违背的是学前教育的初衷,很容易摧生出功利化导向,还是不用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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