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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打人的官员与“街头流氓”有何异?
2017-01-06 16:20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斑马 编辑:苑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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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有网友发微博称,1月1日下午,左岭街泉井村治保主任严某珍等人,邀请左岭街工委委员、办公室主任严某华到一处庄园喝酒。严某华醉倒后,被送到同济医院光谷院区抢救。其间,严某珍嫌医院抢救慢了,对两名护士拳打脚踢。(搜狐1月4日)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公众场合丝毫不顾忌形象的动手打人,是谁给的“胆儿”?如此飞扬跋扈,酒后“出拳”和街头流氓又有何异?难道说喝了酒就可以为所欲为,愚蠢成这样子?谁都知道“酒醉心明白”,打人领导仗着自己是公务员,是官员,认为就算打了人也不会怎样,因为体制内的“朋友”会出面帮忙解决一切。“官官相护”的结果往往伤害到的是毫无缚鸡之力的老百姓。老百姓对于这种“恶势力”是敢怒不敢言,“打人”官员更是忘却了自己人民公仆的身份,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早已抛在了九霄云外。

  近几年,官员因酒后打人事件屡屡曝光,这不仅自身形象被毁,往往还牵连所在的政府,使老百姓对政府产生不满情绪,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打硬还须自身硬”。近年来,各级政府都在开展行政效能建设,特别是十八大后,中央先后出台了“八项规定”,开展干部作风整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其目的就是要转变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打造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队伍,更好地服务群众,密切干群关系。像这种酒后打人的官员必须严肃处理,倘若没有网民的曝光,打人官员可能还相安无事,这值得相关部门反思。总而言之,作为一名官员,应当时刻铭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的赋予,应当始终将权力用在为人民服务上,而不是当做为所欲为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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