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贵州手机报 ·新闻排行
关键词:
贵州 黔哨 评论 旅游 文化 娱乐 体育 教育 图解 国内 视频 亲子 黔茶 经济 金融 品牌 法治 社区 名博 健康 扶贫 生态 电商
您当前的位置 : 多彩贵州网  >  多彩贵州网多彩评论  >  民生杂谈  
 
“工资与执法量脱钩”让交警公正执法
2017-01-12 10:06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胡建兵 编辑:苑瑗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近日,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专门制定下发了《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加强全省交警队伍管理十项规定》,其中第十条明确:“严格禁止以罚代管严禁下达罚款指标;严禁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严禁将罚款量作为考核标准;严禁将经费与罚款量挂钩;严禁将工资待遇与执法量挂钩。”(1月11日郑州晚报)

  在全国许多地方,一些交警的工资、资金、福利等都与执法量挂钩,有的甚至还按罚款拿提成。所谓的“执法量”也就是执法的工作量,处理违章越多,也就意味着执法量越大,收到的罚款越多。也就是说,交警的工资、资金、福利等都与收到的罚款挂钩,从而导致了一些交警部门为了多收罚款而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有的交警为了多拿工资、奖金、福利而乱罚款的情况。

  许多地方虽然对交警部门的罚款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运作方式,但所谓的“收支两条线”实际上是根据罚到的多少按比例返还的,也就是说,罚到的款越多,返还的就越多,交警的工资奖金福利就越多。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在罚款任务重压之下,交警为了完成指标,为了不被扣钱,为了多拿奖金,自然就会向驾驶人员伸出“乱执法”的黑手。有的交警部门在一些路段故意“设坑”乱设限速标志;有的在一些地段乱设禁停等标志;有的交警在对违章者罚款时,不认真进行批评教育,而是按最高上限罚款,结果搞得民怨沸腾。

  交警的工资、福利等一旦与罚款挂上了钩,交警就不会好好地引导驾驶人员去如何遵纪守法,而是“放水养鱼”,巴不得驾驶人员违章驾驶,从而找到处罚的借口。甚至有可能还会故意怂恿、包庇一些驾驶人员违章行车,司机只要交纳了一定的罚款,就对超载、超限等不管了,就让他们继续违章行驶了,从而“双双获利”。因此,有些地方把交警的工资福利等与执法量挂钩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工商部门把执法当成了“创收”,是一种违法行为。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明确把交警的工资福利等与执法量脱钩,可以让交警不再“以罚代管”,可以让交警更加公平、公正地执法。

  罚款,是为了处罚不正当经营行为,是一种教育手段,而非目的。交警部门只要严格管理,认真引导,才能让违章行车的情况逐步减少。从另外一个角度讲,交警把所辖区域的交通安全工作做到位了,那么违章违法行车的案例就会越来越少,而收到的罚款也就越来越少。这就是说,交警罚款收到的越少,表面上看“执法量”减少了,但说明他对地段管得越好。反之,如果罚款任务完成得越快越多,说明当地违章违规的情况越多,交通秩序越糟糕,也说明该地段的交警的工作没有做好,更说明这种罚款没有取到应有的作用。

  因此,河南交通警察总队把交警的工资福利与执法量脱钩是明智之举,可以让交警不再为了完成“罚款指标”而去乱罚款,也不再为了罚款而罚款,使他们能更加公正地进行执法,把更多的心思用在教育引导上。

  多彩贵州网评论频道所登载时评作品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相关阅读
“体验式执法”的标杆量尺如何界定?    2016-11-04
法院执行不给力被问责是正能量    2016-09-20
 
 
新闻推荐
专题策划
新闻排行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简介 | 广告刊例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增值电信业经营许可证(ICP):黔B2-20010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5212006001
营业执照:52011500020177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40824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黔)字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