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各级组织部门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正确指引下,紧跟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坚定步伐,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服务大局中明确政治站位,在聚焦主业中把握政治定位,在稳中求进中积极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步。(人民网1月18日)
全面从严治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抓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党员领导干部自当首当其冲,要带头坚守道德高线,严守法纪底线,做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卫士。当前,在基层干部队伍中,不作为、乱作为、不负责、不担当的现象也还时有发生,遇上问题绕着走、碰上难题往外推、份内的事拖着办,甚至有的干部还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做一天“和尚”也没把那天的钟撞好……解决类似问题,《问责条例》给我们提供了经验,以问题为导向,制定问责办法,结合干部岗位职责,进一步细化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将担当的要求传导到干部队伍的每一个个体,实现问责制度化、程序化、常态化,倒逼每一个干部行动担当。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有一种标杆叫以身作则,有一种引领叫以上率下,有一种号召叫率先垂范。“八项规定”出台之后,中央领导率先垂范,地方领导立即跟进,一股廉政节俭清风扑面而来,为以上率下开了好头。《问责条例》是抓住了“关键少数”,从制度的层面,给那些不把纪律规矩当回事,在工作生活中信马由缰、信口雌黄、我行我素的领导干部套上了“笼头”,划出了底线,推进党员领导干部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有领导干部担当行动为标杆、担当精神为引领,基层干部没有理由不会担当、不敢担当、不去担当。
一是要知权、知责、知宗旨。领导干部要洁身自好,既要管住自己,还要敢于动真碰硬,管住自己的人,种好自己的田。
二是要敢想、敢做、敢当。在履职上决不能出现应付了事,甚至知难而退,推卸责任的现象。更不能因为可能出现问题要承担责任而不作为。
三是要严管、严查、严追责。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旨在对哪些有权不负责,不尽责,不担责的行为进行党纪追究,通过党规党纪告知全体党员,在其位不谋其政,不担当、不负责要必将受到党纪追究,直到纪律的提前警示教育作用。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