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20日向社会公布。规则首次对纪委监督执纪工作的全流程、各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划定了权力的负面清单,用制度回应了“谁来监督纪委”的社会关切。(1月21日人民网)
开弓没有回头箭,反腐没有休止符,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力度不断加大,一大批“老虎”、“苍蝇”被绳之以法,当然辉煌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纪检战线的干部以及各级巡视组的共同努力。纪委推出的第二部反腐力作,电视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显示出纪检系统也非是一尘不染的“净土”,以朱明国为代表的一批纪检干部最终沦为阶下囚。可以说,这一系列信号显示出纪委反腐不护短。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坚决的态度清理门户,防止“灯下黑”。截至目前,中央纪委机关谈话函询218人、组织调整21人、立案查处17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谈话函询5800人次、组织处理2500人、处分7900人。大量案例表明,没有制约的权力是危险的,监督既要靠组织和敢于担当的人,也要靠制度。
然而,这个《规则》的出台可以说是在制度层面上加强了对纪检系统的监管。这个《规则》主要体现了对权力制衡和相互制约;严防纪检干部私存截留、擅自处置、通风报信;对怎么谈话、怎么函询做了细致规定;对技术调查或限制出境严格审批;对立案审查时间进行了严格规定;审理案件过程更加准确、公正、规范,等等。这些制度无疑会加大反腐力度,防止“灯下黑”情况的发生。
可以说,对于反腐败而言,除了制度约束,再没有更标准的尺子、更坚硬的磨刀石了。纪检干部手握反腐重器,对执纪者的监督一丝一毫也不能松懈。只有不断完善各类制度,切实把严的意识立起来,把严的规矩建起来,把严的风气树起来。只有这样反腐败斗争定能取得最终胜利,美丽的“中国梦”也将得以最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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