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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餐桌上的安全”提供源头保证
2017-02-13 13:58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史绍华 编辑:苑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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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修改通过的《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有一个很大进步,就是把原来三个部门的职能合并到了一起。这对破解‘几龙治水’的困局提供了法治基础。”李克强在2月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说。(2月11日,中国政府网)

  中国自古就是一个饮食大国,用“舌尖上国家”来称呼也不为过。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们物质需求以及对品质生活关注度的不断提高,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量急剧增长,食品农药残留、添加剂超标等问题也被摆上桌面来探讨,食品安全问题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保障食品安全,让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安心,对普罗大众而言这就是“天大的事”。此次国务院常务会通过的《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正如李克强总理评价那样,是“有很大进步”,其中针对“餐桌上的安全”也设计了许多务实管用的招数,譬如,“把原由多部门负责的农药生产管理职责统一划归农业部门,对农药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建立进销货查验、质量检验和废弃物回收等制度”等等。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这是当初《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之时反复传递的一个信号。对于食品安全领域,这句话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对于之前“几龙治水”,看起来几个部门共同管理,但最后没有一个部门认真管理等问题,《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通过反而使这个问题变得简单了,那就是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一个事情一个部门管”,干不好就打板子,这从根子上斩断了推诿扯皮的可能。

  同时,《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还传递了维护食品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特别是强调“生产经营者要对农药安全和有效性负责,及时召回有严重危害或较大风险的农药;通过提高罚款额度、列入‘黑名单’等加大惩戒。”食品安全分两头,一头连着政府部门监管,一头连着生产经营管理,哪一头轻了都不行,食品安全无小事,在食品安全这个领域,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必须坚持尽责守卫,以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从源头上根治农药残留物,为“餐桌上的安全”提供最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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