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反腐败立体监督合力,四川省日前印发《审计厅与省纪委机关、省检察院、公安厅的协查协审机制》通知。(四川日报)
“开弓没有回头箭”,反腐“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反腐败行动也不会一层不变,而是“顺势而变”“随机应变”“以变应万变”。四川反腐协调机制再做创新,充分发挥审计机关作用,形成反腐立体监督合力,齐抓共管,合力治腐。
虽然,各部门联动协调力量大,但是,如果没有细化的责任机制极容易造成推诿扯皮,甚至造成“三个和尚没水喝”的情况。所以,只有将协调机制落细、落准、落实才能发挥立体监督合理的“洪荒之力”。
一方面要将工作内容细化。通知明确,省纪委机关、省检察院、公安厅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需要审计厅协查的,审计厅应及时协查并反馈结果。其中明确了在查办案件中需要审计机关提供资料查询、调查取证等审计专业支持的等5中情况。还有审计厅在审计工作中需要省纪委机关、省检察院、公安厅协审的,相关机关应及时协审并反馈结果。包括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性质严重、涉及面广或者比较敏感,需要相关机关共同及时处置的等5种情况。越是明细的工作细则就越具有可操作性,操作起来也越能见实效。
另一方面将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责任是干好工作的先导,责任是倒逼干部作为的“催化剂”,所以除了要明确工作机制,还需要明确各部门领导干部极其工作人员的责任,特别是要求单位部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工作落实好不好关键就要看领导干部配合好不好,领导干部配合好不好就要看责任抓得好不好。只有各领导干部敢于担责、勇于尽责,才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所以,不要让反腐立体监督合力成为“纸上谈兵”,就需要工作机制、责任机制“脚踏实地”。“细化”则是促落实的关键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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