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之要,莫先乎人;成事之要,关键在人。包括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在内的“关键少数”能否发挥关键作用,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的前途命运。(2月13日,人民网)
所谓“关键少数”,一般是事物的最关键部分,虽然数量少,但在发展过程中作用最大,是引领事物发展的最大优势。所谓领导干部中的“关键少数”,毫无疑问是指领导干部作为执政兴国的骨干部分和中坚力量,是公权力的直接行使者,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宣讲者、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关系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
要求群众做到的,领导干部自己要首先做到;要求群众不做的,领导干部决不能自己去坏规矩。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建设,最重要、最关键、最迫切的是依法行政,所以,笔者认为,作为新时期的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争当“关键少数”,一定要带头执行党规党纪,提高做人做事标准,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通过发挥“关键少数”的模范作用,带动全体党员严格遵守、全面落实。
要把争当“关键少数”落实到工作实践中上。领导干部作为国家事业发展的主要力量,要对各项工作起好推动、表率作用。所以,领导干部在开展工作时,要一心一意为人民,全心全意谋发展,不能“太拿自己当领导”,搞家长制、一言堂,当其位,不谋其政,利欲熏心,徇私枉法,或者有只要不出大事宁愿“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不作为思想。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起着关键作用,尤其是在有作为、有担当方面,要敢作为、能作为、务实作为。指导和带领团队一起想办法干事、有办法解决事,有本事做好事,把工作干到实处,贴近民心。
要把争当“关键少数”落实到讲纪律守规矩上。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必须严于律己,恪尽职守,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做到慎独、慎微、慎初,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共同构筑防止贪腐的“防火墙”。要带头执行纪律,不折不扣地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要求别人做的,自己先做好,严禁他人做的,自己首先不做,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自觉把自己置身于各种监督之中,全面落实重要事项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能力。在工作实际中,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敢抓敢管,对决定的事情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始终保持领导干部良好形象。
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事关人心向背、政权兴衰的重要课题,是我们党立足当下、着眼长远的政治发展考量。所以,各级党员干部必须要把“从严治党”深深植根于自己的思想和行动,争当“关键少数”,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决定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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