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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餐员被打骨折凸显顾客的“上帝”心理
2017-02-16 10:07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罗淘元 编辑:苑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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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岁的刘师傅是一名外卖配送员。2月12日下午在送外卖途中遭客户不断催促并与订餐客户起了口舌争执,最终在顾客家被对方打了一棍,并被迫自抽嘴巴。(2月15日,中国青年网)

  根据刘师傅的表述,客户打电话催单时距离订单平台上的期望送达时间还有十几分钟。在客户期望送达的时间之后的十五分钟内都不算迟到,因此刘师傅在期望送达时间八分钟内把餐品送到客人手中不算是工作违规。催单中产生争执是一种常见现象。刘师傅在顾客的催促之后心急跑错路、在无休止的谩骂之后奋起“回嘴”的确有失职之处,但也可以理解。试想,一名压着多单外卖的送餐员焦急的程度又怎会比在家等餐食的客户少呢?

  客户在未到送达时间之前就不断催促,催促过程中又“破口大骂”、扬言要“教训人”呈现出一种“顾客毫无理由是上帝”的心理。这种“上帝”心理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消费者权利维护,而是一种过分自我的体现,更是一种不合理倡导自我权益的表现。这样的催单不是“维护权利”,而是在欺压服务者的基础上得到一种满足。

  不可否认的是,客户催促餐食并没有错,耗费了时间和金钱的订餐也理应得到相应的服务。但对送餐员进行人格侮辱——逼迫他人自抽耳光、用棒球棒殴打送餐员骨折——实则是一种高高在上的心态。除了毫无基本的尊重,顾客还自动地将服务者的地位低级化。难道花了钱就能够对工作人员颐气指使?难道花了钱就可以肆意撒气、甚至拳脚相加吗?难道花了钱就可以侮辱他人吗?这样的“上帝”心理要不得。

  顾客支付了一定的金额去享受送餐服务,但同时也应理解到这种人工服务本身的包含的多种不确定因素。换一个角度来思考,送餐员一日手头有多份餐食要送达。送餐员并非“一人一单一顾客”的服务形式,而是面对着“一人多单多顾客”的庞大工作量。除了不可逆的天气因素,还有路况和地理位置熟悉程度。这一户人要求送上楼,送餐员就要一口气送上指定的楼层;那一户人的汤洒了,送餐员又要重新返回商家处再为顾客拿一碗汤。细细想来这份看似简单的“点对点”的工作实属不易。而遇到刁钻脾气大的顾客,送餐员难免要受气。天气不好的时候,订单骤增,送餐员一小时就要赶十多个单子,送迟了、菜凉了、包装湿了都要受到一番奚落,还必须微笑服务否则下一秒就会收到中差评的提示。

  尊重是相互的。订餐客户消费的同时也应尊重提供服务送餐员。维护自己的权利要在合理的范围内,何况送餐员并没有迟到。打、骂、羞辱为自己服务的人或许一瞬间解气,最终却只能将问题扩大化。顾客是上帝,顾客却不应是如此不讲道理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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