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田家寨镇坪台村村委会原主任贾生文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民危房救助补助金、低保金、雪灾救助金3万余元;海南省澄迈县扶贫办原主任陈儒成在扶贫物资采购和扶贫基础建设过程中,收受贿赂款10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近年来,在农村扶贫开发领域,一些农村贪腐“苍蝇”,将扶贫资金视为“唐僧肉”,巧取豪夺,严重影响了农村的和谐稳定和干群关系。(2017年2月22日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十三五”时期是我们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节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要打赢扶贫攻坚战,不仅仅要在“攻”上努力,也要在“守”上用心。
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处了一批扶贫开发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职务犯罪案件1892件,同比上升102.8%。
“贫困地区”最明显的问题是什么?是穷,是没有钱。那么,扶贫资金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久旱逢甘露”的“命根子”,但是却有“苍蝇”把贫困群众的“救命钱”当成了“唐僧肉”,进行雁过拔毛,吃肉喝汤,让精准扶贫成了“摆设”。
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精准扶贫就要扶到点上,扶到根上,就要让扶贫资金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才能确保精准脱贫的步伐按照预期前进,这就需要对“染指”扶贫资金者毫不留情。
对于扶贫资金屡屡被截留,严厉追责是必须的,但是对扶贫资金的“堵”并非长久之策,更要在“疏”上下功夫,“治未病”才能“防范于未然”。这就需要把扶贫资金置于阳光下,透明监督,才能让扶贫资金安全“达到”贫困群众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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