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中新网报道了贵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初显成效,文章对贵州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成效作了肯定。
贵州位于祖国的大西南,位于长江、珠江两大水系上游,贵州虽说山川秀丽,蓝天白云,但大部分卡斯特的地质环境、部分地区石漠化还未彻底改变的现状,为贵州的生态环境保护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
护住贵州青山绿水和蓝天白云,护住贵州这一片沃土,不仅要有领导者的正确理念和思维,还要靠一套好的机制和好的体制。作为中国首批国家级生态文明试验区的贵州,省委和省人民政府以护住贵州秀美山川,对贵州各族人民留下永续利用财富的态度,率先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出台《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把一项项改革落实在行动上,为石漠化地区治理、环境污染治理闯出了一条新路。
依法治理生态环境,这是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实施依法治省的一项重大举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中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确定的重要任务,贵州根据“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让破坏生态环境者“买单”,破解了昔日治理环境损坏的“企业污染、民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
出台《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方案(试行)》,明确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应当遵循的原则、磋商主体、磋商程序的启动条件、磋商程序及内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登记确认、保障措施等重大问题,贵州在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机制方面取得了突破。
治理生态环境关键要注重实效,如何对实效进行科学评估,更好促进生态环境保护,近年来贵州在国家环保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了《贵州省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调查采样规范》等制度和技术规范,实现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从无到有的突破。
保护生态环境永远在路上,贵州的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还艰巨,更需要我们紧密地团结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干部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把保护贵州青山绿水和蓝天白云的重任扛在肩上,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撸起袖子锐意改革,勇于创新,贵州的石漠化一定会消失在历史的长河里,贵州环境处处更整洁,更美丽,成为世人修身养性、休闲娱乐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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