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2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宣传贯彻电影产业促进法座谈会,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立法专家和电影工作者齐聚北京人民大会堂,共话电影产业促进法。与会代表一致认为,作为我国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第一部促进产业发展的法律,电影产业促进法将让电影产业在法治轨道上快中更稳。(3月1日,人民日报)
数据显示,从2003年到2016年,我国的电影票房从10亿元增加到457亿元,增长了45倍,是全球第二大电影市场。此外,全国新增影院1612家,新增银幕9552块。目前中国银幕总数已达41179块,成为世界上电影银幕最多的国家,中国电影产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值得肯定。
但在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许多的问题与不足,比如,知识产权的保护还存在许多问题,电影产品的意识形态属性、社会效益发挥不够,有些电影急功近利,过于追求商业利益,为了制造出大特效、大场面而导致内容空洞、思想匮乏等等。中国电影家协会分党组书记张宏提出忧虑:“中国电影表现出的创意匮乏、思想贫瘠、文化羸弱,这是我们进一步提升品质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电影特效天花乱坠、内容乏善可陈的当下,难道我们只能在面对“手撕鬼子”、“手榴弹炸飞机”等场面时无奈的感叹中国电影的“创意”吗?其实在大家对中国电影忧心不已的时候,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实施无疑是给整个电影行业甚至是观影者吃下了一颗“定心丸”。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要充分发挥这颗“定心丸”的效用还需要电影行业和政府部门的同心协力。
就电影行业而言,要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历史观、国家观和文化观,充分肯定电影的文化社会属性,在注重电影产品质量的同时,尊重历史事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使电影真正成为电影制作者与观影者艺术交流的媒介。
就政府部门而言,一是要切实细化审查标准、支持和鼓励的办法等,把法律实施落到实处、细处,把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落到实处,真正解决电影工作者的“后顾之忧”;二是要严把政治导向、价值导向、审美导向,促进电影产业运营和行业管理的优化、精神文化财富的增加,推动国家文化软实力、电影行业发展道路自信的提升。
发展电影行业和从事电影活动,只有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根本宗旨,在电影产业促进法的约束与推动下,为中国电影产业注入“中国魂”,才能在电影市场日益繁荣壮大的今天,走出一条属于中国电影产业自己的文化强国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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