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全国两会召开,同时3·15国际消费者权利保护日在即,打假问题再度成为消费者、企业家及法学专家们关注的热点。如何根治制售假货问题?对此,知名企业家及法学专家一致呼吁,“像治理酒驾那样治理假货”,应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并加重刑罚力度。(3月9日《中华工商时报》)
假货之患,人人深恶痛绝。当前,制假售假就像一颗毒瘤产生的病毒,在全国范围,乃至在全世界范围蔓延扩散。诸如在天津独流镇,家庭作坊式窝点聚集,制假、售假已形成一个产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制假售假的总体现状曾进行了一次全国抽样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我国市场上的制假售假现象愈演愈烈,其危害程度已超过了商品走私,成为仅次于贩毒的第二大社会公害。
制假售假之害,既体现为扰乱市场秩序,危及社会诚信,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比坏;又危害人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形成致伤致死致残的群体事件,如假酒事件、毒奶粉事件、疫苗事件、假药品事件等,正如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质检总局原副局长刘平均所称,“对于假冒伪劣犯罪分子,10次你抓住了9次,有1次没抓住,他们都能牟取暴利。前几年我负责打假执法分管的时候,曾有销售白酒的电商告诉我,假冒茅台50年陈酿,利润比贩毒还高!“制假售假成为顽疾打而不绝,治而无效,反倒愈演愈烈,用慢药治重病,用棉花糖作警示棒,当为问题之根本。
重病当用猛药,当病已入骨髓,若用“治腠之法”,自然无以为效。社会治理讲求“道技结合”,解决了“道”的基础问题,“技”的后续问题则好解决,若前提与基础未能实现突破,后续的技术要求再高,必然陷入本末倒置的恶性循环。以电商打假为例,线下的制假售假结合互联网之后,更为隐蔽与快捷,提供了更为宽松的环境和肥沃的土壤。而在责任归并上,若未能调强各方参与和共同治理,在刚性原则下,让各方责任得到全面的落实,治理就会陷入彼此指责的无效之状,让既有的资源无以形成合力,甚或无法达成基本共识。
比如对于电商打假,时下舆论指向主要偏向于“第三方平台履责不力”,或者贴上"售假保护者“的标签,甚至以经济虚实之论,让电商平台充满原罪,人为忽略了平台公司为打假所作出的努力。以阿里巴巴为例,依托于“大数据”技术,排查出大量的制假售假信息和线索,成为线下打假重要一环。2016年全年,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共排查出4495个销售额远大于起刑点(5万元)的制售假线索,截至目前通过公开信息能够确认已经有刑事判决结果的仅33例,刑事处罚率不足1%。假若再给致力于打假的电商平台,贴上诸如“假货天堂”之类的标签,既有失公正也有伤互信。
食品打假、药品治劣、环境治理、安全生产……无论哪一个领域的乱象之治,都离不开重拳猛药,乱象用重典。是“易粪相食”,还是“掷出窗外”,取决于惩治手段的宽严,违法犯罪成本的高低。卡尔·马克思曾指出:如果有10%的利润,资本就会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资本就能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以上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去冒绞首的危险。在“刑事处罚率不足1%”的治理语境下,“像治理酒驾那样治理假货”是无以回避的选项,也是吁求转化为行动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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