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玻璃大王”曹德旺建议制定《家长教育法》:政府出经费构建培训教育家长的社会体系;大专院校开设家长教育专业;等等。他在提案中表示,“家长提前接受专业化的培训并达标,要变得如同婚前检查一样自然。”(3月9日,人民网)
对于曹“老板”,笔者是敬重的。在之前,他直呼“中国企业税务等成本过高”“将在美国投资数亿美元建厂”等言论,无论是为了中国实体经济的发展,还是为了自己的企业,他都道出了一个实际情况。这对于解决我们发展中的问题,是很有意义的。
曹“老板”新的提案——家长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直击我国教育中的一个现实问题,即家长教育知识的缺乏。人们常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这都道出了家长在孩子成长中的重要性。曹委员说,对孩子来说,合格的家长比合格的老师更重要。到底谁更重要,这恐怕很难界定。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学校教育是孩子成长的完整教育支撑,缺一不可。当然,曹委员之言,应该理解成是在强调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尽管如此,但对于曹委员所提的家长“持证上岗”,笔者仍然认为,是看上去很美!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这是法律的规定,也是天然的。果真实行“持证上岗”,那就得修改法律为:有家庭教育合格证的未成年人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否则就可能是违法行为。
资格证过滥过多问题,是国务院不断下大力气要解决的问题。对于职业资格许可,李克强总理强调,只要不涉及国家安全、人身安全、食品安全以及环境安全等,就应该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这就是‘法无授权不可为’!”现在,却连成为家长都要“持证上岗”,这是不是属于乱设许可呢?患上乱设许可的依赖症是非常可怕的。现在设置家长“持证上岗”,那将来是不是还要设置子女“持证上岗”呢?再进一步,爷爷奶奶、姥姥姥爷是不是也需要“持证上岗”呢?他们不仅对孩子的成长产生影响,甚至也有可能成为孩子事实上的监护人。
从现实来看,这也不现实。如果父母未取得资格证,那怎么办?是由国家暂时代为抚养,还是指定他人?国家能否承担起这样的责任,他人是否又愿意承担?在生活中,也有一些弃婴现象,那现在会不会造成更多的人,以不持有资格证为由,合法逃避抚养义务呢?
重视家庭教育是对的,家庭教育也确实值得重视。但曹“老板”的这一建议,实在经不起推敲,只能是遐想一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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