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纪委20日公布,该市纪委出台十项措施加强对“一把手”巡查监督。据悉,四年来广州共立案查处市管“一把手”违纪案件38件38人。(3月22日,人民网)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从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抓起。主要领导干部也就是“一把手”,把该负的责任负起来了,把自身管好了,很多事就好办多了。”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从大量被曝光的案件可以看出,“一把手”作为关键少数,却占了腐败大多数,要不是自身腐败,要不是包庇纵容。由此可见,在从严治党的今天,“一把手”最为关键少数,需要加强监管和约束。而广州市纪委出台十项措施加强对“一把手”巡查监督,可谓是在对症下药,体现了“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反腐倡廉建设新要求。
现如今,反腐倡廉工作已经到了“深水期”,暴露出了问题越来越多,剩下的都是难啃的骨头,其中对党政“一把手”监督乏力就是反腐倡廉的一大软肋。一方面,个别“一把手”存在接受监督意识淡薄、不习惯不愿意接受监督的问题。另一方面,一把手职位特殊,权力大,造成同级和下级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上级又难以时时监督,而社会公众又缺乏信息无从监督,专门机构的监督存在局限,等等。特别是,专门针对各地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制度不多,操作性、实效性方面不足的问题。因此,就需要专门对“一把手”量身定制监督制度
在前段时间热播的央视大型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第八集《标本兼治》中,蒋洁敏有一段忏悔,值得人们深思:“什么都要抓一把手才行,管住了一把手,就管住了问题的绝大部分。中石油出了这些问题,腐败的问题,我是负主要责任的。我带头破坏了制度,别人也能破坏制度,我腐败,别人也能腐败,所以我是中石油的历史罪人。由此可以看出,腐败也是有示范效应的,也可以一级带动一级,要治腐败的根,就需要先管住“一把手”的权。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要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有效监督、限制,真正让内外监督形成合力,不仅要内部把监督的口收严,外部也要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权,让“一把手”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核心所在。在现阶段,广州市纪委开了一个好头,解决了对“一把手”内部监督问题,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做法值得点赞。希望,广州市纪委能够乘胜追击,把人民群众都动员起来,打一场反腐的人民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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